诺曼.奥斯本绕过巨大的办公桌,站在落地窗前。他深陷的眼眶里,瞳孔倒映着曼哈顿的天际线,一座座摩天楼像是树立的刀刃,时不时反射光芒。
他往前再走一步,试图看到楼下街道的样子,额头被玻璃挡住了。大厦的外头,风很剧烈,他的额头感觉到玻璃微微颤抖。
韦赞药业的业务,和奥斯本工业下属的药企有冲突,也有合作。这家公司的高管,诺曼.奥斯本见过好几个,谈不上印象深刻,但大致记得什么长相。他想象着这些人从高空坠落,在地面变成肉泥的情形,觉得有一点惊恐,但他立刻就战胜了这种惊恐,保持身体姿势丝毫不变,于是在惊恐褪去后,又生出几分刺激。
好歹都是身价上亿的富豪,往日里他们碾死一个科研人员,就像踩死一个蚂蚁。他们摆弄底层的手段丰富,恰如诺曼.奥斯本摆弄他们时的手段丰富。结果呢?
一点点药剂,就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一点点药剂,就让蚂蚁变成了杀人蚁,变成了丧钟都轻易解决不了的强者。
那可是丧钟!是已知的、具备世界最强单体战斗力的雇佣兵!
某种角度来说,诺曼.奥斯本和韦赞药业的高管们面临着同样的局面,诺曼.奥斯本的敌人和仇家数量,还要更多。他这些年的创业之路,根本是一条血路,不知制造了多少家破人亡的惨剧。
如果一个哥谭市的十二年级小孩子得到一点药剂,就能和丧钟对抗;或许某天,一个纽约的高中生忽然变异,就能杀进奥斯本企业集团的总部,试图杀掉我,诺曼.奥斯本!
毫无疑问,这个世界越来越危险了。奥斯本对自己说,动作要快,要更快。
他转过身,看一看站在办公桌前的科研主管。
秃顶的科研主管今晚被奥斯本招来,反复盘问自家实验室的进展。奥斯本是个懂行的,每一句都问在点子上,两个小时下来,科研主管如同炭炉里的烤肉,被反复烧烤,简直已经半熟。
盘问到一半,奥斯本又接了个可视电话。科研主管虽然没看到屏幕,却听到了奥斯本派遣杀手进入哥谭的话题,这也太刺激了。科研主管忽然不热了,他额头的冷汗涔涔流淌,手里托着的咖啡杯盘也格格乱响。
诺曼.奥斯本严肃地瞪着他,过了会儿才继续原来的话题:“你该明白,我们的研究不仅仅关系到军方拨款,而且关系到奥斯本企业的未来。”
科研主管连连点头。
“最晚本月底,你可以获得来自韦赞药业的研究资料。既然斯坦.波托斯基那种三流货色能够在毒蛇药剂的基础上,研究出具备实用性的药剂,我想,你也可以。接下去,我要你把主要的研究力量放到毒蛇药剂,尽快获得突破。考虑到我们的资金投入是韦赞药业的十倍,人员配备是韦赞药业的五倍,我们不应该停留在实验室小白鼠的阶段。”
“是的,奥斯本先生,我非常认同您的观点。我向您保证,会在最短时间里,拿出属于奥斯本工业的研究成果……而,而,而且是最好的!一定会超越那个,那个……”
科研主管的舌头都快打结了。
“很好,你出去吧。我等着你的好消息。”奥斯本挥了挥手,科研主管如蒙大赦,踉跄出门。
在这个世界上,对危险拥有敏锐预感的人,当然不止诺曼.奥斯本一个。
与此同时,哥谭的菲尼克斯酒店里,丧钟打开自己脚边的箱子,低头看了会儿。
箱子里是他的铠甲。
铠甲的主要部件是钛合金复合板材质,表面经过氮化处理,具备高硬度和耐腐蚀性。要害部位还额外叠加了碳化硅陶瓷插片。在关节和其它活动处,使用了鱼鳞甲式的叠片结构。
这套铠甲是他最重要的装备,也是他的象征。穿着这身铠甲,丧钟无数次穿行于枪林弹雨,给敌人带来莫大的恐怖。
但现在,这套铠甲好像忽然不香了。
倒不是说,丧钟会因为自己受伤而厌恶铠甲。甲片连接处的缓冲层薄了点,对猛烈钝击的防御力略有缺憾,这没什么。一件甲胄要兼顾防御力和轻量化,总归会有取舍。
问题在于,丧钟自己就使用过名为米拉库鲁的人体增强药剂。他本以为这是无法复制的奇迹,但在哥谭这里,奇迹被一家二流的医药公司复制了。这代表着人类的技术水平达到了某个特定程度,曾经的奇迹可能雨后春笋一样不断产出,越来越多的强敌即将出现。
面对这样的局面,这套铠甲是不够用的,而丧钟习惯提前做准备。
他拨打了另一个电话,平静地说:“我需要那些钷金属,全部。”
电话对面,传来带着俄罗斯口音的戏谑声音:“怎么?你舍得了?终于发现合金铠甲不够结实了?”
丧钟嘴角抽动两下,不说话。
过了会儿,对面的人咳了两声:“一个月内送到,价格按照先前说好的数。”
“可以。”
丧钟挂了电话,随手打开客厅的电视。
电视上的实时新闻节目,正在播放今天发生在哥谭的各种罪案。基于这座罪恶之城的超高犯罪率,除了韦赞药业董事们的死亡得到注意以外,没有哪个记者在意码头和沿海公路上的两次战斗,也没人刻意提起毒蛇药剂的散播。
不过,哥谭有的是聪明人,他们可不会疏忽,更不会错过任何影响哥谭局势的苗头。
那辆在杰森和丧钟的搏斗下,几乎扭曲变形的福特野马,这会儿被拖车带离了沿海公路,来到一处偏僻的停车场。
停车场里,几名部下打着伞,为法尔科内遮风挡雨。法尔科内拢了拢围巾,绕着车辆慢慢走了半圈,拍了拍只剩下外圈的车顶。
他探头看看车里,到处都是剧烈撞击痕迹和锐器挥砍出的断裂,挺牢固的车体结构到处变形,好像在车里搏斗的不是两个人,而是两只巨猿。
在他身旁,一个光头高瘦的年轻人寸步不离,其他随从们看着这个光头,全都露出敬畏神情。因为这个光头是法尔科内最强的部下,也是整个哥谭最可怕的杀手,维克多.扎斯。
维克多.扎斯回来了,没人想触霉头。罗马人再度启用了他最锋利的武器,这固然是对所有哥谭人的震慑,也证明哥谭的局势正在不断变化,迫使法尔科内放弃一直以来的温和路线。
“在这车里搏斗的,能确定是杰森.莱特和丧钟?”法尔科内问。
“是的,我们找到了十五个目击者,根据他们的描述,可以确定无误。”一名手下殷勤回答。
扎斯冷笑:“要么是丧钟徒有虚名。要么,是杰森.莱特又变强了。这小子打黑拳的时候,可没这样的力气。”
“你也曾经打过黑拳,和他比过么?”法尔科内问。
扎斯继续冷笑:“他的力气很大,但生死较量,靠的不只是力气。”
扎斯确实和杰森比过,那是一场没有观众的比赛,发生在两年前,杰森刚踏入哥谭街头不久。至于那场比赛的胜负……扎斯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间的短刀。
亚当斯码头上,在哥谭地位仅次于法尔科内的黑帮巨头马罗尼看着横七竖八的尸体,满脸不懈地喷云吐雾。马罗尼不在乎这场战斗的双方是谁,也不在乎起因经过。这个看起来暴躁的男人,拥有独特的思维角度,而且非常有效。
“看到了么?战争已经开始了,而且越来越激烈。靠小刀、手枪吓唬平民的好日子快要过去了!所有人都要动起来,去联络你们熟悉的军火贩子,我要榴弹发射器、火箭筒、装甲车、武装直升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