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山渐渐熟悉了黑暗,他捡起地上的石子在墙壁上记录日子。
你能想象吗?一个人整天呆在暗无天日的地牢里,吃着连狗都不吃的粗粮,强壮的身躯渐渐瘦成皮包骨。不过,他的表象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包括史老爷,之前我提到过,多年前那里也锁着一头狮子,每当夜晚狮子都会发出凄惨的哀嚎。但是你能想象吗?我们的这位勇士——司马山,一直沉默不语,不知道他的人还以为他是个哑巴,他既不哀嚎也不惨叫,不管是羞辱他还是虐待他,一直沉默不语。
不,有一次也只有这一次。有一天,史老爷没来毒打他,一般情况下如果史老爷没来就会有仆人来,按每日三餐的标准变着花样折磨他——有鞭打、烙铁、刀割、夹棍等等。但是,这一天没有任何人来折磨他,他记得那是他被锁进地牢(其实是地下室,姑且叫做地牢吧)的几天后,晚间还给了他一对像样的晚餐,还配了酒,是他最喜欢的烧刀子,本来他也不当一回事,这其中的缘由他也懒得想,最多想到自己是快要下地狱了。
可是,送饭的仆人在临走之际说:“感谢阿梅小姐吧,今天要不是她和老爷大婚,你能免得了这三顿酷刑。”仆人说得随意哪成想传到司马山的耳朵里就像大地惊雷,要不是铁锁锁着,仆人又跑得快,早像烧鹅一样被司马山撕成碎片了。
这一晚,地牢就像地狱一般,有无数的冤魂在嗷嚎,胆小的仆人一夜未眠。但说来也怪,自那之后司马山又恢复到了从前,地牢也恢复了平静。唯一的变换就是司马山隔三差五能吃一顿像样的,能喝一顿烧刀子。
不过,地牢就那么大,他吃喝拉撒都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他过的是禽兽一样的日子。你想想,地牢又黑又冷又潮,空气会一天比一天差,而你还得数着日子熬着,而最糟的是出去的希望渺茫,甚至没有。或许死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一了百了,离了这一切苦难,死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呢?
司马山或许也想到过死,一了百了。注意啊,我先前提到过,自从阿梅来了之后,司马山隔三差五能吃一顿像样的,能喝一顿烧刀子,这里人人都不把司马山当人看,除了阿梅。再想,阿梅嫁给史老爷很是蹊跷,或许司马山看到了希望。他是囚徒,阿梅何尝不是呢?他不能自救,也救不了阿梅,但希望仍在,就像暗无天日的地牢里也有个小洞,会有阳光透进来,虽然渺小但也不可否认它就是一束光。每当夕阳西下,那束光会投射在司马山身上,暖和和地,这时候他会觉得自己还像一个人。
对司马山停止酷刑是他进地牢的第三年,他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唯独对时间特别的敏感,每过一天他都会在墙壁上划上一横,当他划完第二百七十七个“正”字时,施酷刑的仆人不再进来。其实早在一年前,史老爷就很少进来过,他似乎对司马山的境况很是满意。
那什么样的境况使史老爷感到了满意呢?此时的司马山身上已经看不出一点点“人”的迹象了。昔日强壮的肌肉像被掏空了一样,只有粗糙而沾满泥土的皮囊包裹着他的骨头,显得他的四肢像蜘蛛的腿;肋骨就像快要凸出了皮囊一样,他稍微挪动身体,骨头就像蛆虫在蠕动;他的指甲很长也很脏,活像电影里从泥沼中冒出的僵尸;他的脸隐藏在积满污垢的长发里,一双眼睛深陷,颧骨凸出,脸庞上满是污秽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他活像一只怪物,从他身上再也看不出一点点“人”的迹象。
这三年中,阿梅只有三次来看过她,真倒并不是阿梅不想来看他,事实上,阿梅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解救司马山,可是,她身边总有两双眼睛无时无刻不在盯着她。那是两个奴仆,史老爷赐给她的两个奴仆,一个叫馒头,一个叫包子。每一年清明,馒头都会回到家乡给亲人扫墓,而史老爷在这期间总有很多事情要处理,这时阿梅总有办法对付包子,也就是她能见到司马山的时候。不过,她没办法放了司马山,因为钥匙被史老爷藏在一个隐秘的地方,除了史老爷谁也不知道。
有一年的清明,馒头早早就回乡扫墓去了,阿梅在包子的茶杯里放了迷药迷倒了包子,阿梅估摸着史老爷会很晚才回来,于是借着天黑悄悄去了地牢。不曾想史老爷却早早地回来了,他找不见夫人,又见包子被迷晕,史老爷大吃一惊,心中的恐惧可想而知,倘若真让司马山逃脱了,自己的末日也就到了。
他匆匆下了地牢,只见司马山紧缩在角落,不见阿梅的影子正才稍稍松了一口气。说来也怪,司马山在黑暗中时日久了,视力降了,可听力却超乎常人的灵敏。史家大院的大门每当开启或关闭的时候都会异常的响亮,司马山听到了声响,让阿梅赶紧离开,这才没被史老爷逮个正着。
其实每次阿梅来看司马山都会异常的凶险,如今史老爷对阿梅已经有了信任,这对于阿梅和司马山来说都是机会,到了这关键的时刻,他们做任何事都更加的小心谨慎了,以免节外生枝。假如让史老爷看出阿梅有救司马山之心,他可能会杀了司马山,甚至俩人一并杀了,以绝后患。就算不杀司马山也可能对他实施酷刑,对阿梅严加提防,到时营救就变得异常的困难。
接下来的两年,阿梅没再去过地牢,不过,司马山的日子比以往好了一些。这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阿梅是史家的女主人,在仆人面前能说上几句话,再者就是那些只听史老爷吩咐的仆人,只要塞够了钱财,而让他们做的事情又无甚危险,也会乐意为之。
起码司马山能像个人一样用碗筷吃饭了,睡觉的时候有个棉被盖。最重要的是,仆人给他提供了个桶,大小便统统往里上。这是某一个仆人拿够了阿梅的钱,壮着胆子向史老爷提出来的,说地牢里的味太重了,已经蔓延到大院里来了。史老爷最爱颜面知道这不妥,再者,他也不想让别人发现他的地下室里关着一个人,传出去这对他大为不利,于是命仆人在地牢里放了桶,仆人会隔三差五拿起倒掉,虽然这是一个苦差事,但是见了阿梅的钱,这些个苦命的仆人倒是乐意至极。
可能有人会想,阿梅为什么不把史家全给毒死呢?或者毒死史老爷?
这个问题阿梅肯定想过,不过这史老爷真不是一般人,他很爱惜自己的命,史家主人吃的菜是由史老爷从外地请来的厨师做的,这些厨师不住史家,而且是定期更换,每一批厨师都不会超过一个月,并且用过一次的厨师不会再用第二次。当然,要毒死仆人那倒简单得很,他们自己在炉灶里做饭吃,不过阿梅定是不想伤害无辜的人命,不然他们早就死光了。
时间真是个绝妙的东西,六十多岁的史老爷,已经垂垂老矣。他能防御一切往来的伤害,却也敌不过时间的摧残。司马山被关地牢的第六年,史老爷得了重病,他在世界上再留后人的希望完全破灭。心想至此,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他终于对司马山起了杀心。
二零零三年二月四日清晨,积雪覆盖了整个凉山镇,史老爷从房间里走出来,脚步踩在昨夜的积雪上,缓慢地往前走了两步,突然,他像被定在雪地上一动不动,他稀疏的白发与雪一样洁白,暗黄的皮肤被雪衬得异常的苍老。过了很久,他像幽灵一样,急速地飘向大院的后面那间孤零零的屋门。
进了屋门他从灯台上拿起了一盏油灯,走下地下室。油灯的光芒一点点驱散了地下室的黑暗,照映出一个人影来。他卷缩在角落里,冷得瑟瑟发抖,见到光芒像见到了鬼魂一样躲开。过了很久可能是渐渐适应了眼前的光芒,缓缓抬起头来,露出一双诡异的眼睛恶狠狠地盯着眼前抬着油灯的人。史老爷将手上的油灯放在边上的灯台上,往前走了两步。
他纹丝不动,只有那双眼睛能证明他还活着。史老爷笑了笑,笑得很怪异,随即从兜里掏出了一把点三八口径左轮枪,不过,他并不急于开枪,“你像鬼一样活了这么多年也够了,今天,”史老爷打开了保险,“是该送你上天堂的时候了。”这时司马山的瞳孔瞬间睁大,史老爷以为他是害怕了,哈哈哈大笑起来,倏然间他的笑容僵在了脸上,身体往前倾了倾,很快脸上的表情痛苦地皱在了一起,点三八口径左轮枪从他手上缓下去。
史老爷慢慢转过身去,“你......你......”颤抖着身子指着身后的人,惊骇、错愕与不可置信一瞬间浮上他的脸颊。司马山看见一把刀子插在史老爷的背上,插得不深,他像狮子扑鹿般跃起来,拔起刀子就刺,一直刺。阿梅的手抚在嘴边错愕地看着司马山,说不出一个字来。
过了很久,阿梅像是反应了过来,“别刺了,他死了——”阿梅吼道。司马山还在刺,他是将这几年所受的侮辱都发泄在了史老爷身上,将他刺得千疮百孔。直到刺累了,像死了一样瘫痪在史老爷身旁。
“你,”阿梅碰了碰司马山的肩膀,“暂时先委屈一下,我还没找到钥匙。”司马山缓缓从地上爬起来,定定地看着阿梅,最后抱着阿梅哭起来,像迷路的孩子终于找到了母亲般,哭得撕心裂肺。
他终于要自由了,可他还是原来的他吗?
阿梅将史老爷的尸体埋在了后院,对仆人们说老爷出去办事了。仆人感到有点奇怪,因为老爷每次出去都会跟他们打招呼吩咐他们做事情,不过,没有人会想到他已经死了。
最先起疑的是馒头,因为她看见阿梅在老爷的书房里翻箱倒柜,史老爷从不让人进他的书房,就连阿梅也不能。她是老爷安插在阿梅身边的眼线,心下起疑便躲在暗处偷看,可能是她有些紧张脚崴了一下,本能地叫了一声,阿梅闻声而出看见馒头神色紧张地躲在暗处,笑着上前询问道:“馒头,怎么了?”
馒头神色慌张,阿梅顿时起疑,莫非自己杀史老爷的事被她撞见了,不过阿梅丝毫不露声色。
“我,我的脚崴了。”馒头结结巴巴地说。
阿梅上前看了看,果然她的脚踝红肿了,“馒头,怎么这么不小心啊,”她轻轻碰了碰馒头的脚踝,“到我房间里来,我给你抹点药,不出两天就会好了。”馒头发现今天夫人的话有点多,不过也没多想就随着阿梅进屋了。
进屋后阿梅轻轻地把门关上,馒头有些不解,“夫人,为什么关门呀?”
阿梅笑了笑,“风大,”她看了看阿梅慌张的神情,“这雪下得可真大,骨头都冻坏了。”她扶起馒头坐到椅子上,然后到柜子里去拿药。阿梅的身躯挡住了馒头的视线,看不见此时阿梅从药箱里拿起了一把刀子藏到了袖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