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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队,一组有重大发现!”

挂断电话后,沈钰激动地说道:

“明月港城旁边的小区叫做大河瑞景,是个老小区。”

“根据程然提供的线索,安鑫带人对大河瑞景的10号楼三单元进行布控。”

“犯罪嫌疑人万某在三单元顶层。”

“安鑫带人在三单元楼道顶的平台上,发现了一把带干涸血液的剁骨刀!”

“初步判断,那把剁骨刀,应该就是作案工具!”

“一组已经在上面提取了指纹,和血液!”

说到这里,沈钰已经基本可以判断出。

这个孙某芳失踪并疑似被杀案,距离告破,只剩下一步之遥。

从昨天晚上十点半,到今天上午十二点不到。

一个一开始看起来挺麻烦的案子。

竟然在不到二十四小时内,就被他们侦破了!

这效率,实在是夸张。

当然,沈钰也明白。

若非是她恰好是湛卢的读者,又恰好对犯罪题材的小说感兴奋。

就不可能第一时间,发现程然的新书。

也不可能打开看。

于是就不能发现程然的书里,跟这个案子何其相似!

也多亏了这一系列“巧合”。

让程然说出了还没有发布的小说情节。

于是他们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按图索骥。

然后,竟然真的有重大发现。

第一,发现了有可能沉入湖底的网约车,以及被害的司机和孙某芳。

第二,基本确认了犯罪嫌疑人。

现在剩下的。

一是对犯罪嫌疑人万某,实施抓捕。

二是准备打捞工作。

听起来十分的顺利。

沈钰不得不又一次在心底感慨,多亏了程然。

但她也知道。

即便没有程然的“帮助”,他们也是有极大的概率,破掉这个案子。

毕竟从目前看起来,犯罪嫌疑人万某,并不太聪明。

重要的一点就是。

这个万某,竟然是孙某芳的老客户了!

怪不得,监控视频里边显示。

7月27日晚十点半,孙某芳带万某回住处时,表现的十分亲昵。

而据报案人的说法。

孙某芳虽然几乎每天都带人回家。

但一小部分情况下,表现的就是工作中的同事关系,或者说一般的朋友关系。

更多的,则是刚认识的陌生人的关系。

只有极少的一部分,表现的颇像情侣。

万某就是其中之一。

在这种情况下,万某还想着杀了人,然后没事人一样。

根本是不可能的。

他早晚会被列为怀疑对象。

而一旦被怀疑,万某在那几日的行踪,就会无所遁形。

所以案子被破,是早晚的事。

程然的出现,只是大大的加速了这个进程,让刑侦大队没走一步弯路。

呃……

沈钰犹豫一下。

其实是走了一些弯路的。

比如一开始,他们先把程然定为犯罪嫌疑人。

还费了好大的劲审讯他。

一想到审讯程然。

沈钰心中的疑惑,就又起来了。

这个巧合,到底是如何达成的?

抛开巧合不谈。

程然又是如何在几乎没有任何查询相关资料的情况下,把一个犯罪过程,写的如如此逼真,如此与真实案例几乎一模一样的?

这才是最无法理解的部分。

沈钰思索片刻,问道:

“阎队,您觉得,程然他真的具备某种无法形容的天赋吗?”

“通过这种天赋,他就能‘看到’一些犯罪的画面?”

说真的。

把程然的小说,与案子的过度相似。

归结为巧合,沈钰都能接受。

但归结为,程然具有某种不为人知,也无法文明的天赋能力。

这个解释,沈钰觉得很离谱。

阎良目光从白板上收回,道:

“你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

“觉得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人,只是一种以讹传讹的说法?”

沈钰下意识的点头。

反正她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根本不相信所谓的超能力或天赋。

阎良摇了摇头,意味深长地说道:

“有些东西,我暂时没办法给你解释。”

“但是你只需要记住两点。”

“第一,如果你真的不信,但也不能绝对否定。”

“人的大脑是很神奇的,你不知道会出现什么天赋。”

“第二,在没得到允许的情况下,跟人透露程然的这种能力。”

“即便一时之间,无法对其证伪。”

听完阎良的话,沈钰认真的点头。

心里虽然还有好些个问题,想仔细问问。

但也只能暂时闭口不言。

因为一组和二组的电话,包括三组的电话,先后打了进来。

片刻后,阎良下达了三个命令:

“一、立即对万某实施抓捕!”

“二、立即着手对那个湖,安排打捞任务!”

“三,和前两个一起进行的,是立即固定相关证据,不得有任何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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