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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童稚之子,其母携之至理发店,欲修其发。店之价目表赫然在前,各项服务之价皆已明码标价。童子先以手机搜寻此店,见评价甚佳,遂定心而入。
理发师悉心为之梳理,耗时甚久。及毕,报其价曰:“此发理之费,共一百三十八元。”闻此,童子之母勃然大怒,斥其价高,仅愿付二十四元。理发师乃解释曰:“若觉原价稍高,可于平台购券,或直按团购价八十八元付之。”然童子之母坚称钱不足,仅带二十四元,遂携子而去,连此二十四元亦不付。理发师委屈不已,叹曰:“吾为其服务半时辰有余,竟遭此待遇。”此事传开,众议纷纷。有谓店家应先知会其价,虽有价目表,然字体小,明目多,顾客或不能见,或不能辨,故表失其意。亦有谓顾客应自询其价,以免纷争。然理毕而撒泼、赖账,恐非良教,童子之心,或有损焉。
商贾之道,诚信为本。顾客与店家,宜相互尊重,共守信义。今此小事,竟成纷争,实乃社会之悲。吾人当以此为鉴,共筑和谐之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