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渐西沉,晚霞染红了天际。
下了工的村民们扛着锄头,提着农具,谈笑间远去的背影被夕阳拉的长长的,与饭点准时升起的袅袅炊烟,交织辉映。
鸟儿归巢,风声渐息。
连云叠嶂的群山脚下,院落内的一间背阳的土胚房内。
一名面容坚毅的男子躺在土炕之上,眉头紧锁,额间布满了细密的汗珠。
片刻之后。
沈东黎眼神涣散的猛然坐直了身子。
嗅到了弥漫在空气中,混杂着雨后的土壤芬芳,略显湿润的大自然气息,唤醒了他混沌的大脑。
借着透过木质窗框传来的昏暗光线,看清了周遭,沈东黎的表情一愣。
斑驳脱落,已然露出交错竹条的土墙。
土墙的边上是一张满是坑洼的木桌,上面放着两本泛黄的书籍和崩了瓷的搪瓷茶缸。
墙头挂着的一本撕掉了大半的翻页日历。
1980年 7月 26日。庚申年年、猴、宜:安葬、祭祀、入殓……
这造景不错,显然是用心了,就是……就是宜安葬、祭祀、入殓……是什么鬼?
“这该死的大壮为了整我?不会将我几年前就修复好的老房子,给霍霍了吧?”
看着眼前既熟悉又陌生的场景,沈东黎立马察觉到了不对,一切都造的了假,这清新的空气却不能。
他也确认过了,自己并没戴老花眼镜,两米开外的日历却看得清楚。
我是……
重生了吗?
“啾~啾啾~”
土炕角落的鹰架上的一只鹰,听到他的声音,发出了尖锐的叫声,似乎在抱怨着他醒来后,没在第一时间呼唤它一般。
沈东黎循声看去,只见这只鹰头部呈白色,缀有紫黑色的纵纹,铁钩般的喙呈铅灰色。
体羽一片雪白,背部和翅膀上有褐色斑点缀其上,玉质般利爪紧握在皮革裹着的鹰架上,目光深邃的望向了他。
这是他来年春天放归山林的海东青?
“小白,我想你多少年了?”
沈东黎的话音刚落。
海东青展翼飞向了他,乖巧的落在他的左边肩膀之上。
身穿的亚麻短衫的他,被小白落足的肩头,只有微微的刺痛。
扭头一看,小白可以轻易抓爆金雕脑袋的玉质利爪,似乎怕伤到他一般,张开扭曲的形态极为诡异,只是轻轻的搭在他的肩膀,为了维持它自身的平衡,还不停的扑腾着微微展开了双翼。
“这是怎么回事?”
前世的小白,可是比西红柿首富中的大堂经理,都要桀骜不驯上几分,不用指定的口令召唤它,都不带搭理的。
眼下却好像能感知他的心意一般,乖巧的眯上了鹰眼,还用脑袋蹭了蹭他的脸。
沈东黎还来不及深究。
房门便被推开了。
进来的是一名二十出头,国字脸型的黑壮青年。
罗大壮是白马村生产大队队长家的独生子,也是他穿开裆裤一起长大的发小。
他满头大汗的走到他的身前,焦急道,“东黎,你还有功夫逗小白玩,你的媳妇都要偷偷回城了!”
不过下一刻。
罗大壮看到闭眼贴在他脸旁的海东青,不由退后了几步。
“小白给你整服了?”
被他这么一说。
沈东黎看向海东青的目光,也不由诧异了几分。
不过眼下不是探究这个的时候,轻抬了下左肩,“小白,你先到鹰架上玩会,一会带你出去溜溜。”
小白再度蹭了蹭他的脸,乖巧的飞回了鹰架上,闭眼假寐。
罗大壮看了看海东青,又朝着他的屋里屋外一阵张望,这才从兜里掏出一个信封,朝他递了过来。
“当初村里的人都说,嫂子是南来的鸟,长不了,咋也不能嫁给了你!”
“原本以为给你生下了个果果后,会断了返城的念头,谁知道这招工政审不看出身的规定一出来,嫂子逮着机会,就偷偷到大队书记那,去偷要了这个招工返城的名额。”
“要不是大队书记正巧没空,让我爸代为转达,你怕是这个媳妇咋丢的都不知道!”
“东黎,你快将信封藏起来,大队书记还欠我爸个人情,到时候就说嫂子没过,招工返城的名额已经给别人了。”
沈东黎低头看了看,手中触感真实的信封。
他确信自己重生了。
还重生回了酿就他一生悲剧的起点。
这一刻,沈东黎浑身颤抖着握紧了双拳。
前世的他,也是从罗大壮的手中接过的这个信封。
他也确实将装有招工审批表和体检表的信封,让罗大壮带了回去,并托了其父亲的关系,让大队书记将返城的名额,留给了其他的知青。
结果安生的日子没能过上多久,却让他用近乎半生的时间,深刻体会了一把,娶错妻毁三代的悲剧!
只因在机缘巧合中,叶小兰还是知道了,那个名额原先本该属于她的。
自那之后,他的家就不得片刻的安宁。
为他这个小家庭操碎了心的父母,郁郁而终。
受到畸形母爱而重度抑郁的女儿,差点因为割腕身亡。
好在那时,女儿抢救及时并无大碍。
之后他便辞掉了所有工作,带着女儿回到了这白马村,当起了乡村类短视频博主。
也正是在那段心无杂念的日子里,通过不断的查阅资料,以及研究他人的短视频,靠着复刻各种非遗手工技艺,积累下了千万粉丝,也算小富即安了一把。
没想到,这才从阴影中走出来。
他只是趁着春光正好的时节,独自一人去到当初放归小白的山林,缅怀一下青春。抬头间的功夫,只感觉一道硕大的黑影,伴随着呼啸的风声,扑面而至。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难道那道黑影,便是四十多年没见的小白?
沈东黎的视线再次对上了,角落鹰架上的海东青,有了片刻的愣神。
前世他亏欠的人,以及留下的遗憾太多!
上天既然给他重活一次的机会。
沈东黎暗自发誓道,这次他一定要让那些真正爱他的人,以及他爱的人,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东黎,你也别傻愣着啊!小兰嫂子就快带果果回来了。”
“你的拳头握得那么紧干嘛?我知道你听不得我说嫂子的不好,不过这一回你还真得听我说完。”
“听婶子说,上一次嫂子喝醉了,说是有个打小就相识的竹马,那个竹马听说就在嫂子要招工的那个林场工作!”
“你要是不把信藏好了,万一真让嫂子去了那个林场,你怕是真要没媳妇了。”
“我说完了,你要揍就动手吧!”
罗大壮闭着眼,挺着胸,一副挨打就要立正的模样。
沈东黎不由噗呲一声笑了出来,紧握着的拳头,也随着他的释然而松开。
前世的他,正如罗大壮所言,听不得别人说叶小兰丝毫的不好,后面的这些话,他还是多年之后才知道。
叶小兰之所以性情大变,正是是因为她所谓的竹马,因受不了繁重的林场工作,死在了一次意外中。
也正是他的私藏信件,导致两人连最后一面都没能见上,而他们早期往来信件,字句间都透露着情思,更是宝贝般的被叶小兰保存了三十多年。
有了重来一次的机会。
前世的孰是孰非,他也懒得再去计较了。
当下他只要女儿果果,至于捂不热的石头,那就果断丢弃了吧!
“行了,你也别一副慷慨赴死的死样了!”
沈东黎利索的起身,穿上了床前的靰鞡鞋,走到罗大壮的身前,重重的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就在这时。
伴随着咯吱一声,房门被推开了。
叶小兰牵着果果的手,走了进来,看到他手上拿着的信封时,僵在了原地,瞪大双眼的同时,松开了紧握着果果的手,紧捂着嘴,声音颤抖的问道。
“是大队书记让人捎来的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