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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城墙塌了,强盗打进城里来了,绿河城完了!咱们快逃!

黄昏历211年,重炮和草叉轰开了绿河城的大门。

才睡醒的大脑像是被丧尸啃掉半茬,罗素揉着脑袋浑浑噩噩醒来。

“我,老爷……强盗?”

自己待的那傻叉公司都欠薪三个月了,还能招来强盗??

紧接着他才意识到,映入眼帘的并不是公司逼仄的工位,而是一间完全陌生的石屋。

这是间很具有中世纪风格的二层石屋,透过墙壁上的窗户,可以看到杂乱无序的大片木屋,以及高耸的石砌城墙。

至于刚刚发出惊呼的,是床榻前站着的老头,白发白胡子,是西方人典型的长相,乍一看像是在COS甘道夫。

脑海里模糊的记忆告诉罗素,这人名叫怀特,是自己的管家。

“难道是穿了……可强盗和魔导大炮是什么玩意?”

正在思考的空当,突然又是一阵剧烈爆炸,窗外高耸的城墙瞬间崩塌一大块。

“老爷,不能再愣着了!我们必须立刻汇合弗雷伯爵开展突围!”

名叫怀特的白胡子老头已经备好行囊,见罗素还杵在原地,眼珠子都急的快瞪出来。

“强盗攻进来,第一个杀的就是城内的贵族!”

“但我可是伟大的无产——”

几声尖利的爆炸打断了罗素的话语,热浪烤得皮肤有些刺痛,也让他放弃了和强盗“友好”交流的想法。

他身处的这栋两层奢华小石楼很明显和外面破茅屋不是一个画风。

谈判失败大概率会吃正义的枪子——当然也有可能是吃炮弹。

“真特么要命!我特么新手保护期呢?”

硝烟飘得越来越近,刺得喉咙生痛,尽管仍然有诸多疑问,但罗素决定还是先撤退到安全的地方。

怀特看上去老态龙钟,但脚步一点不比健壮青年慢。

在他的带领下,罗素在低矮的茅草房群落里七拐八拐,很快逃到一片开阔空地。

空地上有个类似马厩的建筑,里面聚集着大概二十来号人马。

其中,马比人稍多——应该和路上几具被大炮轰碎的尸块有关。

“是罗素爵士,他是河间领真剑格斗的冠军,给他一把剑!”

说话的是个大胡子,身份地位应该比在场众人都高,一开口便吸引来所有人的注意力。

罗素的记忆似乎有些残缺,但猜也知道这位大胡子是“弗雷伯爵”。

“各位!我们作为贵族,是王国的栋梁之才,不能葬身于此,大家分头突围,避开强盗的火炮!”

这时候伯爵大人开口了,城外炮火连天罗素也没怎么听清,只知道伯爵大人在说完话后,就双腿猛的一夹马腹,就如箭矢般飞射而出。

其余贵族也有样学样,骑马四散而逃,一溜烟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炮火嘶鸣在耳畔回响,偌大的空地上很快就只留下剑柄还没捂热乎的罗素。

“不是……给点新手教程啊?再不济也给我指个突围的方向啊!”

罗素扯了扯嘴角,自己的穿越大礼包难道就只有把剑?

他此时算是切身体会到了“虽然很急但是急也没用”的无力感。

“大人,要不我们跟随弗雷伯爵的方向,他是大骑士,强盗肯定先杀他!”

怀特也牵了一匹马,找了把剑别在腰间,焦急的开口问道。

“乱突围就是找死……这地狱开局,来个挂啊!系统?深蓝?”

罗素急切的向众神祈祷,然而英灵殿里无一回应。

在生与死的边缘,他只能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尽管没亲身上过战场,但他玩过不少战略游戏,知道胡乱突围必然只有死路一条。

先前马厩那几具碎尸还历历在目,万一冲到强盗炮口上,那可直接连入土为安的省下了。

但眼下身处完全陌生的异界战场,并且视野全黑,即便是孔明来了怕也要推着四轮车仓皇逃窜。

如果有办法获得战场地图全貌就好了!

就当这个念头甫一升起时,罗素只感觉自己的灵魂被一只大手粗暴的拽了出来。

他的视角很顺畅的变成了第三人称下的俯瞰视角。

这视角他并不陌生,甚至可以称得上是熟悉。

这是和《帝国时代》、《全面战争》、《星际争霸》等即时战略游戏同款的上帝视角!

这个视角高清无暇,身边的一系列场景都清晰可见,精确程度堪比后世的卫星地图。

马厩空地上,那个只穿半拉睡衣却仍旧英俊潇洒的青年,想必就是自己。

除了自己之外,罗素当然也看见了怀特、突围的弗雷伯爵以及攻城的强盗。

比较好的消息是:突围的骑士老爷们像是马力全开的推土机,蛮横的冲碎了包围。

为了阻挡这些骑士,攻城的强盗们抽调了大量人手,马厩地段暂时还算安全。

所以——我是不是也可以开无双一路莽出去?

这个念头刚一升起就随之熄灭。

因为罗素在俯瞰视角下看到,某个冲得正嗨的骑士被盾墙堵住,然后被从天而降的炮弹轰成了漫天碎片。

很显然,这个世界的骑士虽强,但仍在碳基生物范畴内,脸接炮弹什么的肯定不可能。

想要安全突围,唯一的方法就是收拢溃兵,在敌军彻底占领城池前杀退一条血路!

罗素退出俯瞰视角,地图便缩小挂在视野右上方,在短暂观察全局后他作出了决定。

“朝巷子那边突围!”

罗素一抽马鞭,战马吃痛奔向不远处的小巷——那里有城卫军还在抵抗,是可以团结的力量。

身旁的怀特微微一愣,动作慢了半拍后才跟上罗素的步伐。

“所以……俯瞰视角下,时间流逝似乎会变慢,也许是保护我切视角时的人身安全?”

观察到这一幕,罗素暗暗欣慰——这才多少有点金手指的模样嘛!

————

小巷距离并不远,纵马狂奔只需要不到十秒,但临近抵达时,却窜出几个强盗。

他们衣衫褴褛,蛰伏在一间燃烧的茅草屋旁,在罗素骑马过路时狠狠刺出长矛。

只可惜,罗素有挂,俯瞰视角有框,会将附近的敌人高亮标识出来。

强盗们以为出其不意的袭击,实际上只是他在配合演出。

长矛不出意外刺在空气上,罗素则凭借肌肉本能出剑,撩翻所有强盗。

温润的鲜血溅在脸上,骑马飞奔的他肾上腺素疯狂飙升。

罗素此前从未挥剑与人战斗,事实上他连脚下异界大陆叫啥都没搞清楚。

可命运很多时候不会给人选择权,危险的战场上对敌人心慈手软,死的就是自己。

幸运的是罗素是个大心脏选手,除了稍有些恶心反胃,他很快就融入进了战场氛围之中。

初次交锋,他总结出一好一坏两个消息。

好消息是:强盗只是普普通通的人,没有诅咒不会自爆也不会亡语。

身为「骑士」的他,各项身体素质都碾压强盗,只要不被围住,冲阵就如同砍瓜切菜。

坏消息则是:这黑压压的强盗根本杀不完!干掉一个,又站起十个!

蚁多咬死象,十块钱的杂兵聚集起来,一样能威胁到尊贵的骑士老爷!

此时的巷子里已经堆满了尸体,有城卫军的,有强盗的,还有无辜惨死的百姓尸体。

残存的城卫军倚靠在尸体构成的“围墙”上大口喘气,舔舐伤口。

“有骑士大人来了!大家抓住机会,别让骑士老爷丢下我们!”

有眼尖的城卫军看到不远处骑马冲锋的罗素,激动大喊。

幸存城卫军都士气高涨,短暂的杀退蜂拥而至的敌人。

“我是罗素,河间地爵士,受弗雷伯爵所托,带领城卫队突围!”罗素呐喊的同时亮出骑士剑。

作为场上唯一的骑士兼贵族,又扯了弗雷伯爵的大旗,他很轻松的就召集起残存士兵。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罗素感觉在残兵加入后,自己右上角的视野似乎扩大了一点。

但此时的他没有功夫细究这点变化,因为视野里,那些个单骑匹马冲锋的骑士老爷全都湮灭在了人海里。

强盗们在抽出余力后,开始逐渐向马厩的方位靠拢。

突围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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