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饭后,欧利德从食堂外走来,搬来了一个箩筐,里面装着一大堆的罐子,拿出一个,打开盖子,里面是一种膏药,呈现白色,带着一股类似于花露水的香味,又带有一些猪油的气味,看模样,也与熬出来冷却后的猪油类似。
“这是筋骨活络膏,效果比武馆里那种活络油要好上十倍。”
欧利德将一罐递给了苏劫,并对众人介绍道,“你们干了一上午,若是不用药,下午接着干,身子骨肯定得练坏了,现在,你们两人一组,将全身涂满这种活络膏。”
“我再教你们一套简单的按摩手法,可以促进药效的吸收,平时即便不搽药,也可以在筋骨疲累的情况下进行按摩,有助于加快新陈代谢,减缓疲劳。”
“苏劫,你和孙明做个示范。”
孙明脱下了衣服、裤子,从药罐里沾了一点药膏,在胸膛上涂抹着,药膏伴随着摩擦、体温,以及分散开来,变得透明。
苏劫则是走到了孙明的背后,帮他涂抹他双臂够不到的背部。
当全身上下都涂抹完毕之后,苏劫就在欧利德的教导下,施展按摩手法,给孙明做推拿、揉捏、捶打。
演示了一遍后,其他的新学员也有模学样,而老学员更是不用说,本就会的。
不过,苏劫按摩了一会儿,被孙明要求按照谭至诚教授他们的按摩手法来,那种手法应该比欧利德教授的这一种按摩手法要好。
果不其然,在用了谭至诚的按摩手法之后,孙明体表的药效吸收更快了,全身的肌肉也仿佛活络了过来,恢复了状态。
当然,这只是错觉,不可能好的那么快,但至少效率远比普通的按摩手法要好得多。
其他的新学员见苏劫的手法有点不同,心中有了些想法。
欧利德扫了眼众人,走到苏劫、孙明跟前,略带好奇的问道:“你这手法谁教的?”
苏劫立马道:“是王超的老师教授的。”
“王超?武馆里没这个学员吧?”欧利德问道。
“不是武馆的学员,但和我们是朋友,也来过武馆多次,教练你应该认识。”苏劫描述着王超的相貌,“国字脸,来武馆的时候,基本上穿着一件校服。”
“是那个孩子呀。”欧利德好似有了印象,缓缓点头,其余的学员也仿佛了想到了什么,便转过头去,不再多问。
就这样,欧利德巧妙的化解了其余学员有可能的嫉妒,也证明这不是自己开小灶传授给苏劫、孙明,而是他们自己从其他的高人那儿学来的,是他们自己的本事。
若是这样子的情况下,这些学员还要心生妒忌,就是本身的心态有问题了。
擦完药膏之后,众人又休息了一个小时。
期间,有新学员过来孙明、苏劫这边,想要学习那独有的按摩手法,并愿意出高价格,但被孙明拒绝了。
倒不是这按摩手法是什么辛密,哪怕不懂的人,看了,也可以学个大概,但要学的精通,就是个人的问题了。
因此,孙明、苏劫也不愿意坑这些同门师兄弟,免得他们到时候花钱了,学不会,或者效果不佳,要抱怨他们,还不如不教。
反正他和苏劫相互按摩时,也不藏着、掖着,他们都可以见到,能够模仿到多少,就看他们自己的本事了。
这一手法,谭至诚在一开始就敢教给他们,就证明并不是什么有价值的事物,会这一门手法的人,对人体肌肉、骨骼有着极其深厚了解的人,才是最有价值。
“时间差不多了,大家肚子里的食物也都消化的差不多了吧?”欧利德拍手,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带着他们再次去往了农田之中。
大家拿起锄头,再一次开垦起土地来。
这个过程虽然难受,但只要坚持住,就会有不小的收获······
到了晚上,孙明等人也居住在村民们准备的房间,多是这些留守老人的家,他们的儿女大多在外打工,房间都空着。
方寸小馆的这些学员们为他们开垦农田,处理稻杆,他们提供住宿、饭食,乃是等价交换。
而学员也多是成年人,哪怕未成年,也是如孙明、苏劫这样的高中生,懂得是非,根本不嫌弃,也没资格嫌弃。
毕竟白天干了这么多活,不但身体累,精神也疲惫,根本不理会房间里有什么异味,也不在乎屋子是不是简陋,一躺到床上,就直接闭上了眼,沉沉睡去。
孙明亦是如此。
不过相比于其他人,他还是保持着养生大摊尸的睡姿,仰睡在床上,双手、双腿微张开,大脑里观想的不再是前世所经历的种种红尘,而是今日手持锄头,在土地里刨食的情形。
梦中,孙明好似真的成为了一位农夫,头顶天、脚踏地,在田间劳作,脚步前迈、双臂握着锄头,一下一下的开垦着土地,枯燥、单调,但天地间仅此一人,倒也乐得自在······
第二天醒来,从床上爬起,去外面洗漱,发现这家的老人早就已经起来,在为他准备饭食,慌得孙明立马去帮忙:“大爷,我来帮忙吧。”
“不用,不用。”老人忙阻止,劝道,“你再睡会儿,城里的年轻人,身体都娇贵,干了那么多活,手脚都起泡了,俺来就行。”
见老人坚持,孙明无奈,但也帮忙端碗筷,道:“大爷,你别这么说,我身体可不娇贵。”
“还不娇贵?我们村里人可没有你们这么白净的脸蛋,不过要是干大半个月,也得变黄、变黑,哈哈哈。”老人很实在,但脸上又出现不解的神色,“话说,你们来这里吃苦干什么?”
“吃苦?不,我们是来练功夫的。”孙明解释道。
“练功夫?”
老人摇了摇头,“我是不晓得这有什么好练的,那个老外好几次带人来,第一次来,我们还不相信,都叫他外国佬,可没想到他说的话比我们还要地道;第二年,我们就叫他老外了;第三年,我们叫他外国小哥······”
老人很健谈,讲述了欧利德每年带人来这里的情况,说一开始,他们这些人都是娇贵的城里人,后来坚持下来的那些人,一个个都是耕田种地的好手。
孙明耐心的听着,觉得挺有意思,然后问道:“大爷,我常听说,农人对土地爱的深沉,是不是真的?”
谁知老大爷听到这话,瞪大了眼睛,质问道:“这话谁说的?”
“额···书里、专家?”孙明不确定了。
“那肯定是砖窑里的家伙写的书。”
老大爷笃定的说道,“我对这土地压根不爱!爱个屁!村子里的其他人也一样,不然那些年轻人怎么都去城里了?我们以前供娃上学,就是不希望让他们再回田地里务农,干农活可累人了!”
孙明愣住了,但仔细一想,还真是,对于这类村庄的居民来说,要是真爱这片土地,还会努力让自家的孩子去读书?
去努力学习?
去往大城市生活?
而不是留在这乡下继承家里的田地?
至少,在这个时代,农人们绝对不爱农田,但孙明肯定,他们心底对这片土地也绝对有着别样的感情,毕竟与土地“斗争”了大半辈子,绝对不可能如口头上说的这么无情。
“不过——”
老人话锋一转,眼中流露出了一丝莫名,“干活的时候,当粮食长出来、蔬菜长出来,我真的很高兴,自己一年的辛苦没有白费。”
“可能这就是你们这些文化人说的那啥?对了,苦尽甘来,开垦土地很辛苦,有时候还要时常看天气,担心刮大风、下暴雨,害的我们一年的辛苦全白费。”
“反正我们村的人,对土地都不爱,都只在收粮时节高兴。”
“到底是因为有个盼头,不然,哪个人愿意一直吃苦头?那绝对是脑子有问题的神经病!吃苦,肯定是为了收获点什么呀,不然那苦不是白白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