嘲讽录 第55章 一场漫无目的的思想漂流(十四)

作者:远游书生 分类: 更新时间:2024-04-10 21: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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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以载道

李想再度睡去,等待下一个,启程的明天。

他知道明天又是一场跋涉,不知道的是,明天究竟是荒漠、沼泽,还是一望无际的平原。

无所谓了,反正,明天的事情,只有明天才知道。

“启程吧!朋友!”

一个恢宏的声音在李想耳畔响起。

李想站起身,四下无人,星光和黑夜融在一起,像是烙铁。

“嘿,我在这里,你低下头。”那个声音再次响起。

李想将目光从远方收回,向面前俯去。一个小男孩儿正抬头审视着眼前的“大人物”。他稚嫩的脸上架着一副和他的年龄极不相称的黑框眼镜,像是早早就因用眼过度背上了近视的书呆子,一身短袖制度,更是坐实了小学生的身份。如果说,还差点儿什么,应该就是一顶色彩鲜艳的童子军小帽,还有一个装得鼓鼓囊囊的书包。

“你在看什么?”

“你是迷路了吗?小朋友?”李想说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不过,他还有一个疑惑,这种恢宏的声音,是如何从这副小小的身躯中发出的。

“你是觉得,我的形象有些幼稚?”

“是的。”

“可是,没人教过你不要以貌取人么?”

“可是你的形象,实在让人尊重不起来嘛,因为对小朋友,总是要用照顾,关爱,这样的词汇吧。”

“不,很多时候,一个人的年纪和外表,代替不了他的思想、学识和智慧,你如果在三十岁的时候,还没能明白这个道理的话,那么我觉得,你的前三十年,过得有些失败啊。”他的话轻飘飘的,像是在嘲讽一个自以为是的大人,甚至是有些轻蔑。

李想很少被人教训,很多时候,他都是一个好为人师的人,喜欢给别人的人生提供指引,从中获取一些引以为骄傲的自豪感。除此之外,更重要的原因就是,这样能够让他由衷地觉得,自己的生命不至于太空乏,不至于太虚无。人如果无法让自己的人生看起来光彩夺目,那么至少让别人的思想里留有一点儿自己的烙印,也还不错。当然,最重要的,就是教育别人,总是不费吹灰之力的,最多也就是费点儿口水,,而自己面对改变,面对抉择,面对挫折,面对痛苦,面对生活,心里要经过一千道一万道风暴和无数的磨砺。

不过,他喜欢被人教育。因为,赞美会让人迷失,而批评会让人奋进。至于常人奉若珍宝的面子,在李想看来,一文不值。他在自己二十多岁的时候就明白了一句话,只要你不在乎所有的道德束缚,那你就可以在世界上活的很轻松自在。反而在乎这个,在乎那个的人,活得束手束脚,会非常疲惫。

别的大道理,李想听了很多,可总是听了就忘,只有这一句,李想记了很久,并且一直在践行。

“那你要带我去哪儿?上山,还是下海,亦或是去喝酒?不过,我还觉得,去一场音乐会,或者去看一场足球比赛比较符合我的口味。”李想这样说道。

“如果我说,我哪儿也不去,就在这里,你会不会失望?”

“哦,这样啊,那……也还不错啦,至少有个人陪我聊聊天,解解闷。”

“你的人生很无聊吗?”

“也不是很无聊,小时候和一堆玩伴上山掏鸟蛋,下河里摸鱼,一把木剑就能够玩一整天,一部动画片就能看一个月,所以不觉得时间有多无聊,而长大一些,不情不愿地被送进学堂,每天上上学,写写作业,偶尔考个试,参加一些活动,和各种各样的朋友做游戏,所以,也不无聊的。这样的生活,要一直持续到小学结束,中学结束,大学结束,如果我一直念书,或许会一直充实地活下去。一点儿都不会无聊。”

“是因为那时候,还不懂无聊的概念吧,亦或是,那时候,没空无聊。”

“可能是吧。小时候,每天要睡二十多个小时,只有饿了才会醒来,吃饱了又继续睡。孩提时代,要学走路,学说话,这里逛逛,那里走走,时间也就过去了。上学的时候,每天从早晨六点起床,到晚上十点睡觉,早都被安排好了。那时候,一道数学题,要解三五分钟,一首古诗,要背十分钟,一篇课文,要学好几天,一场考试,要准备好几个月,一次高考,要准备十多年。时间,好像已经被规定好了,在单位时间内,要往一个人的脑海里,灌输人类几千年积累的基础的文化知识,要对庞大的人群进行初步的筛选,要为社会培养一群合格的接班人。所以,应当是没有空去无聊的吧。”

“不,人类是自然界的一朵奇葩。”

“从何说起?”

“因为其他生物吃饱穿暖之后,只会发呆。而人类的欲望得到满足之后,就会无聊。无聊就会滋生虚无。”

“因为我们是智慧生物。”

“智慧这两个字,本身的含义就是,辨析,判断,理解,发明,创造等很多意识活动的集合。而无聊和智慧,虽然看起来像是一对毫无关系的词组。可实际上,随着社会发展,人类满足基本的生物性需求,也就是衣食住行用,以及马斯洛需求理论中较低的需求层次的难度越来越低,物质需求得到了满足,他们就会向往精神的追求,而精神的需求,得不到满足,他们就会陷入无聊的状态。”

男孩不紧不慢地说道。

“所以,越智慧,越无聊么?”李想问道。

“愚蠢的人,也会无聊,事实上,只要满足了物质需求,人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精神活动,而这种精神活动和物质无关,作用于意识世界。只不过,有的人,想的简单一点儿,有的人想的复杂一点儿。这和一个人精神世界是否开阔有关,也和一个人是否经常思考有关系。有的人,一辈子只想一件事,就是填饱肚子,所以他饿了就吃,吃饱了就睡,睡醒了继续吃。还有一些人,每一天都想很多事情,思索自己和周遭乃至于整个世界,思考历史与哲学,思考天气,思考人们的行为,思考这世界发生的一切,以及将来可能会发生的事情。他们的脑袋里,装着太多东西了。思考这玩意儿,就像是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如果一直在运作就能够迸发巨大的生产力,而如果一旦停滞,就会滋生巨大的落差,而这种落差,就会产生无聊。”

“所以,无聊是因为太闲了,是吧。”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这样的。稍微书面一点儿,无聊就是精神状态在极度紧绷之后的极度松懈。简单一点儿,无聊就像人在吃饱了之后,又会陷入饥饿状态,需要不断地进食,只不过,区别就是,无聊是精神的匮乏,永无止境,而且随着幸福和快乐的阈值变得越来越高,无聊也会变得越来越多,而饥饿不一样,因为人的胃容量有限,一天十顿他受不了。”

“所以,你会无聊么?”李想问道。

“我以为,这个问题应该我问你。”男孩子有些意外。

“不,因为我早已经有了答案,所以我想问问你,问问你们这些看透了一切的人的想法。”李想回道。

“当然会无聊,只不过,我无聊的时候,会找些乐子打发时间。”

“比如说?”

“我很喜欢发呆。在我什么都不想做的时候,我会找一片柔软的草坪,躺在上面,痴痴地看着天上的流云和星辰,看着夕阳与黄昏,看着飞过的群鸟,看着过往的风声。我能在那里,躺一整天,一整年。时间对我而言,毫无意义,所以,我可以一直躺下去。”

“那时候,你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有时候,脑海里会闪过许多只言片语的记忆,可是却连不起来,我也没想过把它们连起来,我就任它们狂风暴雨一般流过,任他们悄然地流过。可是,稍微久一点儿,我便什么也不会去想了,我像是一颗空心的木头,任周遭的世界发生一切,而我却视若无睹。不,那时候,我甚至全然变成了一根木头,而不是一个所谓的有意识的人。猫咪打盹,牛犊酣睡,而我同他们一起,融入时间,不再被时间推着走,也不再被时间所束缚。至少在那一刻,我觉得,我会感受到久违的自由。”

“还有些时候,我喜欢唱歌。唱大街上唱烂了的流行歌,唱那些俗不可耐的露骨的调情歌,唱欢乐的歌,唱悲伤的歌。我时常听着没有歌词的旋律,然后自己就哼唱起来,不唱给任何人听,只为我自己奏乐。我也会听很多深邃的词句,听这世上,另一个角落的人,为这个世界发出的声音,听他们的宣泄与哭诉,听他们的疯狂与洒脱,听他们的疯癫与冷静,我常常以为,他们的歌曲是这个世界的一种,一或者说,他们也在用自己的方式,探索着自己肉体的拯救,精神的麻醉,亦或是灵魂的升华,这个世界的人,太喜欢这样的东西了,而他们往往形容不出它具体的感觉,于是我们将它称之为感觉,就像上帝一样的东西,相信的人相信的要死,不相信的人,鄙夷得要死。”

“我会去画画,用铅笔画几个火柴小人,用钢笔画一幅水彩,用油墨涂来涂去,用喷墨做一副涂鸦,用各种各样的工具去画,画很多张牙舞爪的怪物,画很多宁静的山河,画很多破碎的构思,画一些连续的故事。有时候,我会觉得,我像一个艺术家,在画很多超越自我的东西,而有些时候,我觉得自己纯粹就是在瞎扯淡,因为我既画不出梵高的星空、向日葵,也做不出莫奈的睡莲,没有办法做到中国的水墨和工笔,可没有办法做好日本的浮世绘,我至多能给自己冠上一个抽象主义和现代主义的名头,但是只要是个懂行的,都知道我那纯粹是在瞎画一通,除了情绪没有任何的技巧。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这世界上有几百万上千万,甚至是上亿的人都在画画,而我只是其中一个,我既没有付出任何的汗水,也没有付出任何的精力,也没有去专业地学习过画画,我笔下的任何东西都只是随心而为。不过我仍然喜欢画画的过程,因为很多时刻我喜欢时间被我留在纸笔上的感觉。”

“我还喜欢跳舞。人们都说音乐和舞蹈是分不开的,只要音乐响起,人就会不由自主的舞动起他们的身躯或僵硬或柔软或跳脱或安静,舞蹈是人类躯体的艺术。很多时候,孔雀为了求偶开屏,鸟儿为了求偶斗,舞狮子为了领地决斗。而人不一样,舞蹈只是人类用来表达情绪的一种手段而已。你听那些宫廷的舞蹈,听得出大厦江青的靡靡之音,也听得出那些盛世之下无数的亭台楼阁,一听那些动感的广场舞曲,你看得见那些在工作重压之下,好不容易得到释放的灵魂,你听那单调复古,可是又有些新意的迪斯科舞曲,你能听到哭泣的灵魂在昏暗的灯光下慢慢的重拾起自己的生命。你也能从那些不由自主舞动的躯体中看到人类最本来的样子。所有的舞蹈其实最初都是为了欢庆,也是为了祭奠。狩猎归来时,人们会在一起载歌载舞,在篝火与美酒之中,他们忘记了打猎时的种种磨难和艰辛,只记得收获的喜悦。而在亲人或者朋友去世之后,他们或悲哀或欢喜的对朋友进行最后的告别。而我偶尔的时候,一个人站在孤寂无垠的星空下,看着那一望无垠的草原,耳畔是沙沙的风声,那时候我就不由得想要起舞,只要我一跳舞,月亮的高光辉就会洒在我的头上,把我照成这个世间最光辉的清冷的一抹皎洁。我就是在那样的情况下起舞的,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或许是为了生命,又或许单纯的我在那一刻只是想要起舞了。”

“我还喜欢和朋友交谈。我的朋友有很多,他们有每天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我喜欢和他们围坐在一起,听他们讲讲今天早晨上山的收获,以及今天又从土地里得到了些什么,听他们讲二十四节气的变化,听他们讲今年的丰收,也听他们讲那些存在于山村之间的最古朴的,最自然的,我一直以为很轻松愉悦,可是却又充满了无奈,苦涩以及坚持的农民的生活。他们大多数都讲不出什么高雅的语言,也谈不来诗词歌赋,诗酒年华。不过我不需要他们谈论这些,我喜欢听他们讲那些,喜欢听他们的故事,喜欢听他们第一次降生到这个世界的故事,第一次结婚,第一次放歌,以及那些牛羊、山谷和丛林的故事,我喜欢听他们说金黄的草垛,以及一望无际的秋天。喜欢听他们冬天围在炉子边一起吃烤肉,一起喝热汤,一起等待皑皑白雪融化,一起等待春天的到来。他们的日子仿佛是很简单的,简单到你只需要让他们吃饱喝暖,明天他们就会自己去田地里找事情做。当然,他们不是天生就会做这件事情的,不过从一出生开始,他们就在和这片土地打交道,等他们年纪大了,拿得动锄头,他们的父辈就会把他们从自然界学到的那些生存技能毫无保留的交给他们,于是乎他们,他们的妻子以及他们之后的孩子也一直在这种延续和传承中继续着这种古老的生存方式。他们的一辈子里,似乎只有司机,土地以及那些数不尽的家长里短。他们有时候说话很粗野,动不动就会骂人,而且骂的还并不文雅,只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他们就和他们生存的这片土地一样,没有什么好坏,只有一眼就望到头的纯良与朴实。或许他们会有点愚昧,当然这种愚昧是在我们现代人看来,他们不喜欢机械式地耕种,因为他们觉得那并不值当,他们还是喜欢自己亲手种植的谷物,自己亲手得来的收获。他们还喜欢什么呢?感觉我还有好多话没有跟他们聊呢。所以我每年的冬天,春天,夏天,秋天都喜欢抽空去找他们喝一杯。感觉喝一杯酒之后,我们总是能有说不尽的话在聊,虽然很多话之前聊过了,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便再聊一次吧,因为人生不就是这样的嘛,很多时候我们就是在重复,就是在不断给昨天的东西加一些新的东西,然后又迎接新的一天。”

“我还很喜欢和工人一起聊天。或许你会觉得跟工人没什么好聊的,因为他们的一生似乎就是吃饭睡觉,起床洗漱吃饭,然后去上班,重复着一些看似很难,其实并不太难的工作,在流水线上,然后就把自己的一天一个星期一个月一年给过去了,你说他们很重要吗?他们确实很重要,因为离开他们每一个这条流水线好像都不能正常的运转,但你说他们很重要吗?好像也没有,因为他们重复的事情太枯燥乏味和单调了,今天你可以我做,明天他也可以做,或许后天就由别人来做,他们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很实在的,但是看起来好像是没有什么必要的,他们所安装的零件,每一个都不属于他们,而是属于一台手机,一台电脑,一台冰箱或者一台电视,但是似乎缺少了那一个螺丝,这一切就运转不起来,或许他们是这个世界最真实的,也是最直观的一个分子吧。看似微不足道,实际上好像也确实微不足道,但是就是这样,每天存在着,然后一天天的循环着往复着,直到下一个新的东西的出现,或许这才会让他们改变现在的处境。你跟他们一定不要来工作,因为他们一点也不喜欢他们的工作,可是我曾经问过他们为什么要干一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他们又支支吾吾说不出话。喝了一碗酒,最后才说出几个字,那似乎是他们唯一能够做的。是的,他们做这些事情,然后从老板那里拿到钱,再去做其他的事情,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生存的法则,没什么不一样的,每个人似乎都是这样做的,无非是所从事的岗位不一样而已。与此同时,他们不喜欢别人跟他们谈论这份工作的原因是在于他们的工作实在是没有什么新奇的东西可以讲,唯一新奇的事情好像就是在那些流水线车间里工作的人与人之间的故事,而不是人与冷冰冰的机器人与日复一日循环着的流水线的故事,那些东西是没有什么可讲的。哦,你可以跟他们聊梦想,很多人以为那些流水线上的工人没有梦想,哼,可不是的,不是每一个人生下来就想进流水线,成为一名机器人的他们小时候想当军人,想当老师,想当医生,想当会计,想当科学家,想当大明星,想当各种各样的,有着美丽的生活的人,可是后来啊,因为现实的原因以及自己的原因,他们在时代这波滚滚洪流之下做出了一些看似是最好的选择,可是实际上一点也由不得他们的选择。然后他们的一生好像就陷入了一个死循环。所以你跟一群失去过梦想的人聊梦想,肯定能有不一样的风景。我喜欢晚上找他们聊天,因为白天的时候他们总是很忙,他们明明生活在太阳底下,可是很多人一天之中好像却见不到什么太阳,他们能够见到的只有天上稀稀疏疏的繁星,以及一抹清冷而又不失明亮的月色。当然,你也不能跟他们聊太久,因为他们太疲惫了,他们每天还要早早的休息,这样第二天才能正常的起床,然后去工作,他们不能没有工作呀,工作是他们的梦魇,也是他们的希望,是他们的一切,如果没有了工作,他们真的不知道要在这个世界上如何生活。当然,你还可以跟他们聊什么,聊一聊男人,女人以及那些五彩缤纷的生活吧,他们有一个习惯,就是每天都辛苦的工作,但是一得到钱就喜欢去酒吧,去KTV去各种各样的娱乐场所,去买东西去消费,去发泄自己积压的欲望,当然他们也会把钱存起来,因为他们还会梦想着买一个小房子,买一辆小汽车,过着最普通,但是他们又非常向往的生活。当然也不是事事都能如他们所愿的,因为有时候可能生个病,他们几年的积蓄也就没有多少了,也有可能他们压根儿就不想买房子,他们只想存钱,然后出去旅游一趟,但是他们又没有什么足够的时间,所以那些梦想只能慢慢的积着攒着一点一点的留到以后,至于以后是哪天,他们其实没有什么定数,可能是明天,可能是后天,也可能是大后天,谁知道呢,日子这种鬼东西就跟梦想一样,一点都不靠谱,只能过一天算一天,所以或许应该等他他们的梦想实现的那天再来找他们,或许那时候我就能收获很多不一样的喜悦,激动以及那些无私分享的慷慨。”

“我还喜欢和那些城市里的人聊天。城市里的人应该是什么模样呢?他应当是在战乱纷飞的中国就已经拥有了最初代的摩登的霓虹的上海,应当是那些可望而不可即的租界里的生活,也有可能是那些拥有着几千万上亿的人口所聚集成的庞大的一种综合体的生活,那是一种人类社会进化,到现在非常高级的一种生活形态。城市里拥有着人们所向往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我拥有着那些在农村,在荒野荒,野在山丘,在高原看不到的五光十色,在那里鲜花能够一年四季都在盛开,在那里没有白天和黑夜,无非只是有没有自然的光照,在哪里公路就像血管一样,源源不断的为城市输送着血液和能量,在那里有着世界上最丰富的人们生活的模样。跟城市里的人聊天,你可以跟他们聊吃的聊喝的聊玩的,他们都能跟你说很多,他们都跟你说中国的八大菜系,他们的起源以及代表的作品,还有哪哪哪的菜馆最好吃,能跟你说出每一道菜背后的典故,以及相应的做法,他们就像是一个个精通于美食的评论家,看起来其貌不扬,可是脑子里的装有很多知识。他们会指着一栋看起来没什么特色的建筑,跟你讲它的历史,它的材质以及它的意义跟你讲有谁在那里住过,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他的每一块砖上面又刻着哪些人的名字。他们还会跟你讲这个世界上发生的最新鲜的事情,有些是来自法国,有些是来自于英国,有些来自于美国,感觉在城市,你能够接收到来自全世界各地的信息,这里的人仿佛不是生活在一个只有几十平米的小屋子里,他们就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他们的思想蔓延到每一个角落,他们的脑子里装着这个世界上发生的所有的事情,以及对未来的憧憬和向往。在那里,艺术家,编剧,评论员,媒体人是被允许存在的。与此同时,他们还允许偷情乱伦以及各种各样道德所不允许的东西。这些东西在世界上的另外一片土地,你可能是没有见过的,也有可能是从来都没有听说过的,不过无所谓,反正在城市里你能见到任何东西都不古怪,唯一要古怪的只是你还没来得及见识更多有意思的东西。在哪里?你也能见到那些男耕女织的世界,永远都见不到的其他的东西,比如说那些能够推动世界进步的庞大而又精密的机械,比如说那些把世界连为一体的卫星和芯片,又比如说那些潜藏在人类的身体里的秘密,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的智慧都从城市里诞生,城市就像这个世界的引擎,把所有,有理想,有目标,有追求,有能力的人都聚集到一起,让他们在这里厮杀,在这里成就,在这里悄然的改变着这个世界。城市里有高耸的摩天大楼,那是人类工程学的结晶,而那里面的人则是代表了很大一部分当代人类智慧的结晶。因为人类总相信一句话就是站得高,才能看得远,所以他们坐在摩天大楼里规划着这个世界未来的发展了。图在云端里畅想,明天可能会发生的什么事情,以及在那里俯瞰着这世界上平庸的众生。在城市里,文化是你必须要具备的通行证,你曾经那些从书上学到的,听到的,见到的,在这里都能成为谈资,都能成为你所拥有的一项技能,只要拥有这些,你就能在城市里扎根,否则你只是在城市里为别人服务的一种工具。虽然很多时候我非常疑惑,为什么很多时候在农村的家族或是在城镇的家庭里非常古道热肠,极富爱心的人一到城市就会变得冷漠,变得不苟言笑,变得需要闹钟的提醒才能够起床,变得非常的忙碌,但是我也知道这是他们的生活方式,这是每天闪烁着红黄绿的交通灯下见证的无数人的故事。就在这样的条件下,才会诞生最复杂的商业,最花哨的广告,最快销的文化产品,以及最压迫的人性。城市就是这样,是钢铁丛林,也是欲望之都,还是未来之城,是人类命运的诺亚方舟。城市不一定适合所有人,但是总有人适合城市,我以跟他们聊天,我能在他们有些高傲,淡漠,可是又非常睿智的思想里获取知识。如果你要听什么新鲜事,要听什么传奇,要听什么奇奇闻异事,那就去城市里吧,那里有这么多人,一定会有你喜欢的故事。当然,如果你要听蝇营狗苟,你要听尔虞我诈,你要听欺骗背叛,你要听竞争厮杀,你要听富裕和贫穷,你要听善良和丑陋,你也可以去到城市,因为城市里什么都有,那里是万花筒,那里是小金库,那里我纸醉金迷,那里也有碧海蓝天,如果你需要他们还可以为你人造一些星星,为你点亮路灯。”

“我还喜欢运动。我对运动的痴迷应该是从什么时候起呢?我不知道,可是从我第一次接触到水,我便觉得这个世界上原来有这么至柔却又汹涌的存在。而我从此变成了水的孩子,我好多以为有鱼穿梭在水中,体会着水流从肩胛再到大腿缓慢的流动的感觉。我非常灵活,时而像鸭子一样浮水,时而又潜回水面,在水中我的身体是飘着的,和我的心是冷静的,僵硬的,我在柔软的水里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不一样的归途。当然,我还喜欢去乘着风浪拿一个冲浪板,我立在大浪的上头,我喜欢那种刺激的感觉,我欢身上腺素充满我的全身,然后在那一种不满的的兴奋以及紧张之中迸发的快乐中迷醉。

当然,我也不是整天都泡在水里,我喜欢跑步,有人说跑步是这个世界上最无聊的运动,可是有时候跑步却是这个世界上最简单的运动,这个世界上一切的运动都有它所展开。我穿过树林,路过小溪,在公路上缓慢的跑着呼吸,每一口纯洁的空气,那时刻我的脑子里没有任何东西,但是我的脚步在移动,我的心脏在缓慢又剧烈的收放。在那种沉静中,我感觉自己仿佛不属于这天地,可是却又在这天际之间独行。我还喜欢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运动。因为一个人的运动总是有些无聊,泡在水里,你会不知道自己要往哪边走,而跑在路上,你也不知道谁会与你同行,但是就在参与团队运动的时候,你才会明白自己的职责,然后在团队中发挥作用,一边流着汗,一边思考着如何带领团队赢得这项比赛。一个圆滚滚的球,总是很简单的,可是想要在一群人中把这个圆滚滚的球玩明白了,就不那么简单了,人类似乎几十年几百年几千年都是在这种幼稚的游戏中寻找到自己的定位,把从中得来的宝贵的经验运用于自己其他领域的生活之中。我想我之所以这么爱运动,可能是因为它会让我原本缠绕的身体变得强健,让我原本薄弱的意志变得坚强,也让我曾经自卑的灵魂变得自信。我喜欢太阳,所以即使烈日炎炎,我仍然喜欢在太阳下面奔跑,所以我会避风更快,这样我能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凉爽。我喜欢下雨和下雪的天气,这样我在操场上奔跑的时候,我在进球的时候可以肆无忌惮的滑轨,也可以在雨水之中彻底洗净自己的身躯。我曾经有个幼稚的想法,我一直觉得自己在水中到达终点的时候很酷,自己为球队攻入一球的时候很酷,自己完成一次完美的防守之后很酷,自己带领团队获得胜利之后也很酷,我喜欢那些瞬间,所以我尽量让自己在运动场上的每一个瞬间都变得不平凡,也尽量每一次站在场上都是为了胜利而来的。当然,运动带给我的不只是竞争和胜利,还有合作比赛是一项很残酷的东西,他只有第一名,第二名没有人会记住,但是不是所有人生来就能赢得那个第一名,所以我们在运动过程中更多的是要享受运动带来的欢乐,要更多欣赏那些与自己并肩而战的伙伴,也一起包容那些可能不那么出彩,但是却又默默的站在自己身旁的队友,我们是朋友也是家人,我们一起迎接胜利,与此同时也一起迎接失败。我们在年轻的时候热血难凉,喜欢刺激,喜欢热血喷张,喜欢胜利。那些运动刻在我们血液里的基因,也是我们人类生下来不屈的灵魂最好的证明。

等我们老去,我们或许身体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灵敏矫健,也不再那么孔武有力,可是我们依然记得曾经我们青春的时候是那么的热血,是那么的活泼,是那么的无所忌惮,是那么的肆意妄为。这样或许等我老到有一天突然想跳广场舞,突然想要去练太极,突然想要静下来做一些简单的运动,让自己连麦的身躯不那么快的变得僵硬和迟钝,那时候我依然会记得,那些奔涌的热血,流过生命的日子。”

“我还喜欢美食,美酒与美人。这个世界我们生下来,如果一定要喜欢什么的话,也许喜欢那些高雅的艺术,不如喜欢一些简单又庸俗的东西。我喜欢吃好吃的食物,可能在我穷困潦倒时,一杯热水,一个馒头,就能够让我免受饥寒的困扰,可是当我脱离了那种环境时,我开始寻思一个普通的东西,如何让它变得好吃,食材如何让它有不一样的做法,东方的西方的餐饮究竟有什么区别,而这些餐饮中又蕴含了人们对生活怎样的态度。我便开始喜欢这些东西,我开始探究一个土豆究竟是水煮还是油炸还是火烤会比较好吃,结果发现土豆怎么做都好吃。新鲜的菜和发酵的和腌制的到底有什么区别?我开始变得挑剔,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过去那些制作粗糙的食物再也入不了我的眼,我甚至对他们变得鄙夷。我甚至喜欢自己去琢磨着做一些东西,哪怕它看起来可能没那么美好,比不上那些星级的餐厅,也比不上那些高档的酒店,但是我会喜欢烹饪的过程,我喜欢看着那些普通的食材,经过我耐心的,然后在各种各样的厨房的炊具,以及我并不是很娴熟的烹饪技能下变成一道道卖相不错的菜。烹饪也许是藏在人类血液里的本能,它是我们对生活最直观的态度。一个人可以不思考,可以不懂高雅的艺术,也可以不向往那么崇高的理想,但是他一定会喜欢吃饭,而做饭便是他表达对生命那种最本能,最朴实的态度的方式之一。可是很多人不是很懂这种简单的道理,他们的生命太多的时候都被那些高雅的梦想所带偏了,于是乎他们吃着廉价的或者说预制的熟食在车间里,或者在出租屋里追寻自己想要的无头苍蝇,很多时候我们甚至忘了我们静下来做一顿饭的时间,其实才是我们生活这本来应该有的面目。”

“我还喜欢些什么呢?我感觉我还喜欢很多东西,我喜欢去旅行,喜欢看乡村那些黄土筑成的房子,喜欢看田间里心抽碎的麦芽,喜欢看秋天金黄的水稻,喜欢看春天那一望无际的油菜花海。那种自然的景致是城市里,我们会农民们的辛劳,我只是浮光掠影,一般游览一遍这个自然最本真的样子。我会去看XJ的戈壁滩,去看那里的黄沙,去看那里一年四季,似乎都刮不完的大风,我在那里要寻找什么吗?好像并没有,我只是想看看看看这个世界上那些曾经的沧海,现在变成了什么模样,看看这个世界大自然的归,看看那些还没有人类踏足的土地,我就是看看。我还喜欢去看那些学生,他们说雪山是圣洁的。可是这世界上的一切,在我真正踏足它之前,都是未知的,我永远不知道雪山是什么样子,所以我要亲自去看一看,我要去看一看山下绿草如茵,去看一看那些不足十公分高,但是依然英勇盛开,在风中的美丽的小黄花。我要躺着坚硬的冰层,而踏上那些终年不动的雪山,我要挖起一块冰,把它含在嘴里,体会一下那些曾经可望不可即的震撼与雄伟,我要站在山巅大喊一声,尽量不引起雪崩,但是站在雪上抒发我此时此刻的心情。我还喜欢去看大海,人们说大海是浩瀚的,比它浩瀚的似乎只有宇宙了,可是我不相信,我要亲自去看一看,我去看一看,落潮之后,海滩下忙忙碌碌的小生命,我也要看涨潮之后,那些拍打着海岸的浪花,我要去看那碧去万顷,我要去看他乘风破浪,我要去看海鸟,在天边变成一个黑点,慢慢消失,然后又变成一串火光,在天边闪耀,我想去看一看那些我曾经没有看过的这世界上最美的风景。有人说旅游就是一场毫无收益的梦,可是我知道我在峡湾看到的极光,我在北极等来的极夜,我在枫树林看到的秋天,我在渔场看到的收获,那是我平凡的生命,一生都看不到的光景。如果我坐在一间小小的房子里,如果我住在城市的高楼里,如果我永远不曾踏出那一片狭隘的土地,我永远见不到这世界上那些被人发觉了的,依然每天在上演着的绝美的风景。人的生命应该是有很多体会的,我们体会的不只是时间,还有空间,还有那数之不尽的奇伟和瑰丽。那些就是我所向往的东西。”

“当然,我还喜欢美丽的人儿。或许在世人的眼里,只有那些金发碧眼,身材傲娇的美女,才能进入一个人的眼睛,或者说才值得进入一个人的眼睛。可是这世界上不是这样子,这世界上有着数不清的人种,有着各种各样的族裔,也有着不同的地域,不同的风情,每一种风情所诞生下的人种,都是独一无二的,他们的脸庞是独一无二的,他们的眼睛是独一无二的,他们身体里的血液也是独一无二的。我自然是喜欢美丽的侗体,喜欢那一份人类最原始的野性的冲动,喜欢硕大的胸脯,喜欢修长的双腿,喜欢柔软的腰肢,喜欢迷人的眼睛。喜欢人类花了几百上千年所塑造出来的,对于美的统一的标准的享受。那是一种来自数学的黄金比例,也是来源于人与人之间最原始的生物性的本能,也是来源于一种我们抓不住,却又拼命想要抓住的被称为感觉的东西。

美丽会让人愉悦,让人拥有好心情。可是那样的美,只是这世上所有美丽的一小部分,并非每个人都有那样的天赋,亦或者被人发现美丽的机会。我爱永远十八九岁青葱少年稚嫩的脸庞,她们脸上细软的可爱的绒毛,还有她们眼睛里对未来的美好的憧憬。我爱独立女人的坚强,她们的身躯或瘦弱或略显肥胖,总之好像很难满足人们对于完美身材的定义,只不过,她们眼神坚毅,有自己无可替代的本领,高跟鞋和西装套裙是她们的盔甲,与生俱来的亲和力和沟通能力是她们的武器,女性独有的细腻和共情则是她们的内核。我爱成为母亲的人,担负一个生命责任太过巨大,我会胆怯,围着厨房客厅打转太过枯燥,我害怕单调,可是这个世界就是被这些母亲撑起来了,我由衷尊敬她们,尤其在这个母亲处境并没有改善的时代。我爱有着成熟韵味的女人,她们精于人情世故,懂得稚嫩的年轻人需要抚慰的内心,不会为小事烦扰,行事风格果断利索,拿得起放得下。我爱美丽的女人,美丽的外表,美丽的内心,女人身上的光辉。我从不否认这一点。

我还喜欢那些有着美丽歌喉的来自群山之中的孩子,他们的声音像百灵鸟一样清脆又空灵,他们的眼睛像他们头顶的蓝天一样深蓝又纯粹,我喜欢与他们交朋友,喜欢和他们一起玩沙包,喜欢在那样无拘无束的时间里感受一方土地独有的简单的古朴的生存状态。

我还喜欢那些热热闹闹的酒鬼,他们浑身酒气,看上去样貌也是不怎么样,可是他们会非常慷慨的对待每一个第一次见面的人,似乎只要一杯酒就没有什么,他们聊不开的话题,他们聊男人女人聊历史政治聊商业聊过去聊那些自己曾经装逼的事情,似乎叫了一杯酒,他们的话匣子就能够打开,酒精是整个人类社会似乎最没有用,但是有最有用的发明,它让无数人找到了危机,找到了发泄,也找到了一个暂时逃离苦闷,单调乏味,枯燥死寂,生活的一种渠道。失眠的人靠酒精麻醉自己,快乐的人用酒精让自己的快乐翻了个倍,痛苦的人用酒精麻痹自己的痛苦,以此来消解自己的忧愁,犹豫的人在酒精里寻找那些快乐和迷梦。而那些才华横溢的人,则是在酒精里寻找着他们,瞬间涌现又瞬间消失的灵感。

我很喜欢那些睿智的人,他们拥有着深邃的才学以及谦恭的态度。和他们交往,你永远能够如沐春风,他们的一两句话就能让迷惘茫的你变得茅塞顿开,变得醍醐灌顶,他们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比你想象的要高,远要深邃,要广泛,他们是你的良师,也是你的益友,所以多跟这样的人交朋友总是没有错的,他们能够让你更薄的人生就是厚重,就是让你狭隘的灵魂变得宽容。这个世界上是需要一些聪明的人,虽然他们有时候也难免有些高傲,难免有些古怪,可是和他们在一起,你总是能够收获比知识更重要的东西,我管它叫做智慧。”

“我喜欢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因此我才能永远保持一颗幼稚,可是又充满好奇与渴望的心灵。”似乎好久没有说过这么多话,男孩的声音有些沙哑。

“休息一下吧,你很累了。”

“不,不,时间对我来讲毫无意义,所以我可以像一个肆无忌惮的挥霍青春的孩子一样,一直走在追寻所谓的浪漫热情冒险与荒诞的路上。而你不一样,我的朋友,如果你也可以像我一样无畏惧,那你今天就不会出现在这里。”

“我一直不喜欢那种眼就能戳穿别人伪装的窘迫的人。那样的人实在是太聪明了,可是也实在是太让人讨厌了。”李想苦笑道。

他并非不情愿,只是单纯的想自嘲一下。

“你知道吗?曾经的我就和你一样,每天的梦想就是早上起来吃什么,等会儿应该去找哪些朋友玩,晚上就应该看哪一部动画片,再晚一点应该去找哪些朋友躲猫猫。那是我的童年时光,也是我这辈子最无忧无虑最快乐的时光。而且我稍长一些,我整天都泡在河里,像一尾游鱼一样无忧无虑的穿梭在溪流与河水之间,偶尔我们还会去湖边那些堤坝上找被风干的田螺的壳,把它串成一串项链,挂在脖子上,那是我们独有的勋章。可是不知不觉我就被时间推着长大了,我就像一个塞不下的行李箱,却还要硬塞下一个枕头一样被压着,推着挤着送到了学校。若非我还喜欢学校的一切,若非每天放学,我依然能够和好朋友一起玩耍,若非每天回到家,我都能看到父母殷切的眼神里充满着欣慰,那我可能会觉得我的快乐,从那一刻便终结了。其实后来的很多年里,我终于明白每个人都应该进入学堂学的知识,这样才不至于成为一个文盲,这样才能在这一个现代的文明社会里有一份立足的本领。可是我仍然会觉得我好像没有准备好自己,就被时间慢慢的慢慢的给雕琢了。”李想回忆似的说道。

“你喜欢的一切我都非常喜欢,我也喜欢阅读,喜欢看电影,喜欢自己做各种各样的模型,曾几何时我以为自己会是一个还不错的工匠,至少从我的父亲那里继承了他木匠的手艺,以后盖一幢大大的房子,我不喜欢那种混凝土补钢筋的结构,我喜欢竹楼,我喜欢吊脚楼,我喜欢那些跟自然融为一体的风雅的建筑,我喜欢中国的榫卯,我喜欢那些泛旧的木雕。那曾经是我的梦想,当然现在变成了我的奢望。这个世界总是美好的,你喜欢喝没有一点味道的开水,你也会喜欢喝,在夏日沁人心脾的酸梅汤,你同样的也会喜欢喝甜蜜的,仿佛血液一般的橙汁。你还会喝蒸馏的灼辣的烈酒。这世界如果把坏的东西刨除,那其实还是很不错的。我还有很多很好的朋友和朋友们在一起,到底是你在做这世界上最无聊的事情,也会觉得快乐吧。”

“可是这个世界就是要逼着你去把他的丑恶去把他的阴暗去把他的残酷都领略一遍。时间像一个面目可憎的奴隶主,这样我们稍微停下来,那凌厉的鞭子就会落在我们身上。我们像是流水线上的商品,在叠加了一大道工序,之后,最后被赶鸭子似的,推向市场,任人挑选,有的,在富丽堂皇的宫殿里闪烁着自己的光芒,有的,落入了尘埃里,杯,脚一脚的踩,进了污浊的下水道里。曾经那些我们无比怀念的感恩的花园一样的家,学校似乎都变成了一座牢笼,开始显示出他面目可憎的一面,我们需要面对不同的意识的掣肘,我们也需要接受那些我们不喜的别人自以为的那些由衷的建议。我们被迫的脱离那些让我们感到愉悦的地方,强迫自己去融入那些让我们感到疲惫,无奈以及憔悴的地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对这个世界的想法太过幼稚,还是说我从前就没有面对暴风雨的勇气,现在的我面对着满身是刺的世界,只是感觉自己稍作挣扎就会流血,就会感到痛苦,就会感到无所适从。就会就会感觉自己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我讲不清楚,这是悲哀还是快乐,我也讲不清楚,这究竟是成长还是委屈?我明明是30岁,在中国文化里,应当是成为一个独当一面的人,可是我的迷茫却比那些青春期的孩子还要多。我的惧怕却比那些站在悬崖边展翅高飞的雏鹰还要多。我的无知却比那些被饲养的宠物一般的猫猫狗狗还要多。陷入了一种和这个世界如何融洽的相处的困境,而这种困境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伴随着我。”

“我们都是有梦想的孩子,虽然现在不是,起码曾经是或者说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唱完这番话,李想就像被刺了一下,身上多了些忧郁,少了些阳光,配上这寂静的夜色,便更显得寂寥了。

“所以你对这个世界有很多的不满,对吗?”男孩说道。

“世界你说的是我的世界,还是这几十亿人的世界,还是什么别的世界?赛博朋克或者废土风什么的?”李想问道。

“都可以,直接本身就是一种或狭隘或宽广的定义而已。”

“我没有不满,如果说非要有的话,那可能也就是一些情绪罢了。”李想捡了一块石子,朝着油墨一般的湖里扔去,咚地一声之后,大地又陷入了沉寂。

“你应该发泄出来,人类有情绪很正常,可是情绪不应该一直堆积,总得发泄出来,就像一个气球,你不能一直往里面打气,这样它会爆掉的。”

“当然,这是我和那些只会一味的酗酒的酒鬼的最大的区别。”说道这里,李想终于难得地挂起微笑。“你知道为什么有些人不让他唱歌,他就活不下去吗?”

“因为他喜欢唱歌。而喜欢,这是人类对生活最纯粹,最执着的生命态度之一,或者说是最重要的一个。”

“以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能理解这种东西,因为在我看来,生活中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舍弃的,当然,除了生命在一个人没有决定去死的时候,他一定会好好的生活。而且在我受到的很多的教育里,我们的一生应该追逐的东西应当只有两个,一个是满足我们基本的口腹之欲,让自己摆脱温饱,生活变得富足,其次就是挣钱,因为这世界上做什么事情好像都需要钱,没有钱你就好像然后在原始时代,虽然不需要茹毛饮血,但是这个世界已经没有那些丰富的自然资源供你所获取了。你只有通过钱才能把自己和这个现代文明连接到一起,所以人云南强能给他提供工作的人俯首称臣,把他们奉为高高在上的神明,并且感恩戴德,他们的一生将会从有一份工作开始,哪怕那份工作,他们并不喜欢,但是那份工作能给他们带来收入,他们的生命也将因此而变得有意义。”

“是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这么觉得的。所以在我看来就是学校读书是为了让自己在未来的竞争中变得更有优势,让自己的简历变得有分量,而不至于像秋天的落叶一样被人扫进垃圾桶,我要让自己变得与众不同,让自己有一些别人没法取代的能力。我同那些出身评委本身又没有什么大的抱负和胸怀的人一样,像商品一样把自己投入社会的挑选当中。去寻找着自己的归宿,也等待着别人垂怜的目光。在我们的时代,没找到一份工作,似乎是一件非常丢脸的事情。它意味着你辜负了父母对你的期待,与此同时,你也对不起学校赐予你的教育。我们的人生似乎应当运行在一条既定的轨道上面,只要你不按照这条指令走,你就会发现自己脱轨了。这是一种可怕的遭遇,因为受到来自亲人的不理解,来自朋友的反对,以及各种各样的质疑与嘲讽,哪怕他们并不理解你的处境,他们只是觉得你应该这样做,仅此而已。”

“好在我比较幸运,我不至于在年纪轻轻的时候就把自己的生命投入到一眼就能望到尽头的流水线之中。我在享受了大学的教育之后,在拥有了一段自认为还不错的青春时光之后,在毕业的时候选择了一份相对来讲,自己还比较满意的职业,在那里我感觉自己的才学能够得到一部分的发挥,与此同时,自己还能够获得一分,看起来还不错的薪水。唯一不好的一点是,我需要把自己很长一段时间的人生都局限在一间不大的办公室里,局限在一台连接着这个世界,却把我冷冰冰的搁置在面前的电脑面前。以前那个在车间里喊着口号的时代结束了,另一个在大平层里燃烧着青春的时代开始了。时代变了,可是时代好像从没有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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