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红如梦初醒。
“看来你终于明白了。”王兴臣笑道。
罗红很恍惚。
现在她明明在现代社会,车窗外是高楼大厦,是车水马龙,车窗里是精美的汽车配饰,坐在身边的是西装笔挺的商业人士,可是听到的东西居然是如此腐朽,如此锈迹斑斑。
甚至令人恶心反胃。
“真的有守宫砂?”罗红质疑道。
“当然有了。你想想看,为啥高中时代的女生有守宫砂的居多,因为你们都还小,还没真正接触到两性关系。为啥到了大学,有守宫砂的就少了,因为很多人谈了恋爱,初尝禁果。为啥大学毕业之后,几乎就没有了,因为绝大多数都谈过几个男朋友,都行了周公之礼。”王兴臣解释说。啊?
“不对,我高一时有守宫砂的也不多,全班三十个女生,恐怕就七八个有守宫砂。剩下的二十多个人不可能在高一时都发生了关系。”
“那是因为守宫砂不是天生的,是后天有人加上去的。”
“谁加的?”
“那我不知道。”
罗红仔细思考了一番,发现王兴臣的这番话倒是逻辑自洽,无懈可击。
“那……守宫砂是怎么做成的?”罗红又问道。
“按照书中的记载,是以壁虎为主要原材料,加上其他的中草药研磨成粉末而成,然后涂抹在女人的身上。最好是在一出生的时候就涂上去。但是,守宫砂具体是什么原理我也不清楚。反正当这个女人跟男人亲密接触之后,就会迅速地褪色。古人都是用这个来鉴别,不一定百分百准确,因为材料不同而导致产品质量有优劣。”王兴臣说。
他说得很随意,看来早就知道守宫砂的,但是一直瞒着,从来没跟罗红说过。
怕罗红心里膈应?
罗红现在很失望。
“这玩意儿也太封建了吧,现在是现代社会!还用这种东西来定义一个女人。这是典型的封建糟粕!你居然拿这个东西来衡量一个女生的价值。本来我非常地崇拜你,现在我真是有点瞧不起你了!”她越说越激动。
“你瞧不瞧得起我,跟我在不在意这个东西并没有什么关联。物以稀为贵,我就是喜欢稀缺的东西。可能你们的观念比较开放,觉得每个人可以选择不同的感情经历,有自己的生理需要,但是我觉得一个人就应该从一而终。守宫砂证明一个女人对待感情的态度,她是否自重,是否自爱!我喜欢自重的女人,不喜欢主动的女人。”王兴臣很淡定。
“你这是对女性的压迫和控制。如果放在古代的封建社会,你这套说辞还说得过去,可是现在是现代社会!”
“是吗?那你觉得,我为什么会喜欢你?你是长得好看,学历高,聪明,会照顾人,还是怎么样?其实都没有!你的稀缺,就在于你三十多岁了并不难看,在此基础上居然还有守宫砂!所以我才跟你在一起!”
这句话无疑十分的侮辱人。
罗红气得直喘粗气,眼泪也不争气地掉了下来。
“好了,别哭了。这只是我的个人观点。可能这个观点是错的,但在我这里,逻辑是成立的。如果一个女人想跟我在一起,就得遵守我的逻辑。”王兴臣稍微带了一点安慰的意思。
但是怎么听怎么不舒服。
“谁给我涂抹的守宫砂?”罗红再次问道。
“不知道。你在认识我之前就有了这个守宫砂了,而且你说你是在初中的时候有的。那个时候我们俩还没见面呢,怎么可能在你身上涂抹这种东西?”王兴臣说。
罗红摸了摸自己的胳膊。
那里仿佛有一点火苗在燃烧。
罗红微微有些烫伤的痛感,问:“那你跟江采莲在一起也是因为守宫砂吗?”
王兴臣说:“是啊。不然是为了什么?她还有什么稀缺之处?”
“难道你就不怕江采莲知道了真相之后跟你分手?”
“那有什么关系?一个男人先喜欢一个女人的外貌,然后喜欢她的性格,和一个男人先喜欢她的守宫砂,进而喜欢她的性格,有什么区别?没有高和低之分。每个人衡量价值的方法不一样,你看不惯,那就不看。”
罗红心里空落落的。
王兴臣竟然用这种腐朽发霉的东西来衡量一个女人的价值。
他在她心中高大的地位轰然垮了。
她的信仰崩塌了。
这种感觉比她当初失恋更加难受。
就好像看到自己喜欢多年的明星被爆出吸毒出/轨的丑闻一样。
“谢谢你的坦诚。以前我以为我们的分手,是因为我不优秀。现在才知道,是因为你太腐朽。再见。”
她推开车门下车。
回到家后,她抱着枕头发呆,她又觉得自己再也不会谈恋爱了。
但是她不谈恋爱,恋爱却来找她。
一段时间后,冯凰居然来找她复合,说他跟秦朝露离婚了。
这事儿倒不意外。
“为什么离婚呢?她不是对你事业非常有帮助吗?这不是你家里千挑万选才选出来的媳妇儿么?”罗红忍不住冷嘲热讽。
“那是我妈妈选的,不是我选的。秦朝露是个什么样的性格,你也见识过。上次在你生日宴会上,那副尖酸刻薄的样子让我丢光了脸,现在我的事业小有成就,不需要她的助力了。她们家道中落,反而需要我不停输血。我累了。”冯凰倒是坦白。
“咦,现在不当妈宝男了?”
“不要随便给人贴标签好吗?难道听了妈妈/的一些意见,就是妈宝男?不过,我现在的确不想听我妈妈/的啰嗦了,我想要自由控制自己的人生,不想再让别人牵着鼻子走。不管你信不信,这么多年来,我心中一直想着跟你在一起,只不过是家里的阻挠而失败。”
“你说这些话,不是上坟烧报纸糊弄鬼吗?你觉得我会信吗?”
“我会花时间来证明。”
冯凰看起来很真诚。
其实十年前冯凰对罗红不错,除了在他爸妈/逼迫分手时不敢放屁之外,几乎很完美。
在秦朝露羞辱她的时候,冯凰也是站在她这边。
罗红的语气软了下来,说:“是吗?不过咱们之间没多少可能了。你还是当初的冯凰,但我已经不是当初的罗红。”
冯凰说:“没有啊,我觉得你还是原来那个样子,没有什么变化。虽然大家都经历了一些事情,各自成长了许多,但是底色没有变。”
“错了,其实变了。以前我现在是红色的,现在变成白色了。”
“什么意思?”
罗红晚扯/下肩膀上的衣服,露出她的胳膊。
原来她胳膊上有一块鲜艳的红色的守宫砂。
现在守宫砂没有了,只有白光光的一片,像莲藕一样。
冯凰却一无所知的样子,说:“这跟之前有什么区别?你一直都是这样啊。”
罗红问:“难道你不知道这红色的胎记意味着什么?”
冯凰说:“不知道啊,我以前也没注意。你也知道我以前跟你在一起时,对你是什么样的态度,一直都很尊重你,从来没有过别的想法。”
罗红略显尴尬。
正是因为冯凰的这种风度,罗红的这个守宫砂才一直留到三十岁。
才得到王兴臣的青睐。
然而也正是这个守宫砂,才让王兴臣对她始乱终弃。
她把她最珍贵的东西给了王兴臣,王兴臣却反而因此嫌弃她!
何其可笑!
可是,她把第一次当做最珍贵的东西,是不是证明其实她和王兴臣一样腐朽封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