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迹 第279章 大宗预谋杀人案

作者:萝卜只要两块五 分类:悬疑 更新时间:2024-04-10 15: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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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铁置物架尚且不说,但那面负离子软墙......这东西不普及,就算是在富人家,也没几个人是装这种墙的。”陶林扶了扶下巴继续说道。

“凶手的目标是家庭关系极度紧张的人,为他们复仇从而完成自己【英雄】一般的表演。于是在这千千万万个破裂家庭中选择了苏怡萱,接着他发送网站确定自己的杀人手法,最后才是确定杀人工具。”陶林用手指比划着“一,二,三”,解释着凶手整个作案的顺序。

“凶手选择的目标家里,恰好有他布置犯罪现场所需要用到的软墙......这不是绝不巧合,而是设计!”陶林吸了一口气道。

“我去查查胡富康家里的软墙是什么时候装的。”余子江立刻明白了陶林的意思。

“如果胡富康真的是近期才安装的负离子软墙,是没准那个推销员,就是凶手!”

余子江兴奋地看着陶林,这条路说不定真能走得通。

他一个箭步,走向了助手。

“帮我查一下胡富康家里那面负离子软墙是在哪里买的,什么时候买的,推销员是谁。”余子江对助手说。

“情况要越仔细越好,你懂的。”余子江多补充了一句。

“明白!”助手利落地回答道。

助手匆匆忙活去了,一直到了下午——

余子江隔着老远就听到了打印机嗡嗡作响开始运作的声音,接着在工位上坐了一上午的助手终于起了身,只见他抽过打印机上吐出的文件,朝余子江的方向走来。

“老大,你要的东西我查到了。”助手递给余子江一份热乎的资料。

“速度挺快啊!”余子江接过资料,不由夸赞了一句。

“x城里能做这种墙的店面不多,所以比较容易找到。”助手回答,便完成了任务离开了。

余子江一边翻看着资料,眉头也慢慢紧皱了起来。

他那起桌面上的警局公用电话,拨通了资料上的电话号码。

店铺的老板亲自接通了余子江打过去的电话。

简单地说明了自己打电话的意图后,余子江便开始询问老板各种问题。

他的眉头皱成一团乱麻,调查似乎进展得不太顺利。

过了好一会儿,余子江终于挂断了电话,手边的资料上已经被自己写满了关键词摘要。

他举起被自己画得寥寥草草的文件资料,苦恼地叹了一口气。

“陶林,东西来了!”紧接着余子江大喊了一声,陶林赶紧闻声而来。

“有什么结果?”陶林赶紧问。

“正如你所推理的,胡富康装修负离子软墙的时间是万盛别墅钉尸案案发生前不久——大约是在两个星期以前。”余子江将自己的资料递给了陶林。

陶林仔细看着这张写满草稿记录的资料,在余子江的手稿中,他已经读出了余子江在刚刚的电话询问里都问到了什么。

“不过时间过得太久,老板几乎是一问三不知。”余子江叹了一口气。

陶林看着文件,上面有四个被余子江重重写出的大字——无推销员。

这四个字还被余子江一圈又一圈重复地标注出来,陶林猛一皱眉——果然,瓶颈又来了。

“看来那老板是告诉你了——没有推销员为胡富康推销过产品。”陶林轻咳了一声道。

“我考虑过凶手伪装成店铺推销员,背这装修店老板进行手机电话推销或者线上推销的可能,但我早就让人查了胡富康的微信和通话记录,案发前一个月内,他几乎都是工作联系,根本没有可疑的信息。否则我们不会现在才意识到自己推理中的疏漏”余子江皱着眉说。

“只有一种可能——口头推销。”陶林说。

“可买这墙的店里,根本没有专门的推销员,整个店里就是老板和他老婆以及几个装修工人,在做生意。”余子江打断了陶林说道。

“总不能那凶手伪装成推销员的样子,到大街上拦住胡富康推销吧?现在这种大街上做推销的......谁还会信啊?胡富康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因为陌生人人在路上拦着他强行推销,就真的花重金买了墙呢?”余子江摆了摆手说。

“的确不可能。”陶林轻轻喘了一口气。

“凶手到底是怎么做到的......这难度和无异于让人心甘情愿地自掘坟墓啊?”陶林苦恼地呢喃着。

“怎么线索又断了?”最后他懊恼地拍了拍脑门。

凶手比自己想象得狡猾多了。他做事完全不留痕迹,反侦察的能力已经超乎了陶林的想象。

“是不是我们根本就想多了?”余子江尴尬地一笑。

“可能凶手的杀人工具并不是非得是那面软墙呢?只是苏怡萱家里有什么,他就整好能利用什么......”余子江一边摇头一边说。

“试想一下,如果苏怡萱家里没有安装那面软墙,凶手也可能会选择别的方便钉尸的地点完成他的犯罪现场布置——比如将尸体钉到沙发上......”余子江摊了摊手。

“谁知道呢?反正都是软的。”余子江叹了好大一口气。

“胡富康在案发两个星期前突然在家里安装了负离子软墙,这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只是我搞不懂这凶手......到底是怎么顺理成章地乖乖让胡富康安装上这面墙的?”陶林摇了摇头,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

相比起余子江【凶手随机选择作案工具】的说法,陶林还是更相信自己【凶手提前想好了作案所需工具,再按需求进行犯罪前的准备】的推理。

随机选择工具在激情杀人的案子里更为常见,但瞎眼全家福是很有特征的预谋杀人。

大宗预谋杀人案的作案者,不同与普通大宗杀人案作案者,他们会为犯罪做足准备,准确按部就班实现最后的目的。

同时,他们有保留着普通大宗杀人案作案者的某些心理特点——即犯案时凶手极富冲动与兴奋,通常会孤注一掷,不会准备自己的第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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