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篝火处处。
一群肚子吃得滚圆的杀才倒地就睡,鼾声四起,呼噜震天。
到了午夜时辰,就要叫醒大伙,出发拼命了。
方唐镜,徐小公爷,侯明三人自然是没有睡,还要再商量一下夜袭的事情。
虽然早已制定好了计划,可简短的商量了一下,三人还是吵了起来。
“什么?小公爷要亲自带队?恕我老侯不能苟同。说好由我老侯带队的,怎能临时变卦了呢!临阵换帅,这可是兵家大忌。”侯明一个头两个大,若徐鹏举不是小公爷,他能啐他一脸。
其实侯明本来想说:
“你他嬢的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你是那块料吗?不拖后腿就不错了!胡闹也要选个时间好不好?”
徐小公爷也是急了,“侯大哥,我知道,我初次带兵,表现不咋的,本人又非是武艺娴熟,亲自带队怕是会丢了性命。可你想啊,我是魏国公的世孙,在这样的战斗里,我不上谁上?”
徐小公爷叹了一口气道:“我爷爷常说,咱们徐家要就不上战场,上了战场就只能做两件事,要就胜,要就死,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我徐家列祖列宗,一门忠烈,没一个是对不起朝廷对不起皇上的,作为世孙,我自然也不敢给祖宗丢脸的,所以我徐家可以胜,可以死,就是不可以丢人。”
说到这里,徐小公爷又重重叹了口气,感慨起来:
“我到了这里,就是上了战场,若是不冲在第一个,就是缩头乌龟,若是被爷爷知道了,不打死我也会奏请圣上,另立世孙,这个耻辱,你说,我能承受得了吗?
再说了,这里的兵,一大半不是我的家兵就是我借来的兵,今晚这领兵先登的任务,若是没有我老徐冲在第一线,大伙会拼命吗?
敌军可是五百多的六百的悍匪,不是五百多只狗子!咱们以一敌二敌三,不玩命是不成的,没得商量……”
“不成!兵凶战危,你又没有经验,万一玩完了怎么办,我老侯可担待不起。”侯明一步不让,还是让了半步道:
“最多,你跟在我身后,要死一块死。”
“这倒是好,可这监军的活总不能让方贤弟一个书生来做吧?”徐小公爷先是大喜,跟在侯明这老杀才身旁,生存机率至少增加一倍,可接着就是神情一暗。
在他想来,打仗岂能没有监军执法督战?方贤弟可不象自己多少打熬过一些武功,是真正的手无缚鸡之力,原本在三人的计划里,方唐镜是不随军参战的。
方唐镜倒是不以为意,他在之前的计划里没有出战的意图,倒不是怕死,而是自己运筹帷幄之功已经够大的了,现在还不是高调的时候,首攻还是要分给徐鹏举和侯明两人才好。
既然现在非自己出面不可,方唐镜倒也不怵,相比起两人,他还是处于后方,安全更有保障,便说道:
“不妨事的,你俩带人冲杀进去,敌军群龙无首,乱作一团,哪里顾得上我。完全没什么危险。不过呢,侯大哥刚才说的话倒是提醒了我,兵凶战危,咱们都是头一遭,若是愚弟指挥出了什么问题,出现了漏网之敌,可怪不到我身上。”
不要以为监军督战就是捡人头立功的,全军就这么点人,所以督战队的四十人还承担着后备队和救火的重任,哪里吃紧就要及时出现在哪里的。
方唐镜之所以敢答应接替原先商量好的徐鹏举位置,还有一个重要原因,督战队乃是方唐镜执意挑出来排练过戚继光的“鸳鸯阵”的。
虽然只有四十人,三个小队,但据方唐镜估计,运用得好的话,实在是可以当作百人队来用的。
其实在路上,大伙抱怨不断的原因里,有很大一部份是方唐镜执意要挑人出来训练这劳什子的“鸳鸯阵”。
你说统共就这几天时间,先不说大伙急行军之余早没了精神体力,还玩什么加训,就是真的用心训练,几天时间也练不出默契,徒有其表罢了。
但方唐镜执意如此,谁也拦不住,也就随了他。
方唐镜的想法很简单,临阵磨枪总好过不磨,临时抱佛脚总好过不抱,人都是逼出来的,若都是一帆风顺,谁会逼得自己一身才华,自己不就是最好的例子么。
更何况,对于一个战场上的初哥来说,阵而后战绝对比混战来得占便宜。
三人说到这里,事情就算定了,打头阵就交给了侯明和徐鹏举,方唐镜押后督战和救援。
徐小公爷拱手对着两人致谢道:
“谢过侯大哥,谢过方贤弟,其实,我就算是死在这里,也算不错。当今陛下宽厚待人,我死了,陛下也会念在徐家世代忠烈的份上,不会在劫贡银大案上让徐家脸面太难看。”
说到这里,徐小公爷突地想起什么,对方唐镜说道:“方贤弟,还得麻烦你口占两句慷慨赴死精忠报国之诗句,若是为兄不幸殉国,临死前也好吟上一吟,羞煞敌军!”
噗,噗……
方唐镜和侯明不约而同地喷了,喷了徐小公爷半边身子都湿漉漉的。
说好的肃穆庄严呢?
这货脑子没毛病吧?
你当是来郊游玩文会么?这是玩命,不是玩女人,更不是玩文艺!
敌人可不会被你一句歪诗吟死,更不会被你感动得主动投诚,最大的可能就是更快地手起刀落,砍了这颗狗头!
都什么时候了,你酸不酸?
两人喷的是茶,可用来盛茶的却是就地取材的大竹筒,一喝就是一大口,喷出来的不要太多。
徐小公爷抹了抹脸,苦笑着道:“不是我老徐突然发疯,实在是你们不懂这里面的玄机。”
说到这里,徐小公爷压低声音,振振有词地解说起来道:
“咱们勋贵之家,死也是有讲究的。若是本人战死,你们报到了朝廷,若是光有武功,没有文彩,便显得不够慷慨激昂。
自从文文山先生临刑前留下‘人生自苦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啧啧,何等高大上,咱们武官便可以有样学样了,不知趣的,大多倒了大霉……
内阁和兵部那些的狗官例来的通病,就是棺材里作诗,死了也要酸。
所以若是咱们做武官的若不能学文山先生,临死时赋诗一首,这些家伙便不会有什么触动,没有发自内心的触动,抚恤和追封什么的就没法上档次,咱死了岂不是亏大了?”
我……勒了个去的!
果然人生处处是套路!连死一个也是大有讲究。
侯明和方唐镜两人面面相窥,终于理解,徐家能世受皇恩,不是没有原因的。
“咳,咳……这个……嗯,有了……”方唐镜不能不给这个面子,这可是临终浩气诗。
搜肠刮肚一番,方唐镜很快找出一首合适的诗来了:
“《凯歌》,衔枚夜度五千兵,密领军符号令明,狭巷短兵相接处,杀人如草不闻声。”
“好!好!好!”方公子在诗词方面的天赋果然如同他弄钱的本事一般人品坚挺,从不让人失望,徐鹏举和侯明击掌叫好,都是有些上头。
这可不就是今晚的预写么,妳妳的,杀人如草不闻声,这句当真是挠到了点子上,爽得紧!
“若是‘杀贼如草不闻声’就更加好了!”侯明击节的同时也提了一个小小的意见。
“老侯,你他嬢的不读书现在吃亏了吧?”小公爷得意洋洋地炫耀道:
“为什么不用‘杀贼’而用‘杀人’,说明敌军也不是善茬,咱们兄弟也是死伤惨重,浴血而战的,敌强我更强,这才显得咱们兄弟为国尽忠,视死如归之心可鉴日月啊!”
“呀!原来如此。”侯明给了自己额头一下,终于开窍,“一字之不同,意境完全不同,真真是国手,果然大妙!”
任谁读来眼前都是一片血肉模糊的惨烈厮杀景象,若是这样的诗还不能触动那些狗官……
那……你特么的还是人个么?
至于五千兵是不是有些夸张?
艺术嘛,总是允许有些加工的,小细节完全可以忽略不记。
侯明垂涎不已,便道:
“公子,你可不能厚此薄彼,咱老侯没功劳也有苦劳,万一今晚挂了呢,你……”
“靠……乌鸦嘴,你当我是诗库么,张嘴就来,你俩今晚谁光荣了谁就是这首诗的主人,但愿用不上,我明日再补一首给你俩以备不时之需。”
为了一首诗去死,到底值不值,这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