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案惩凶 第68章 知情不报一般不构成犯罪

作者:鬼家公子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4-04-10 0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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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谢了一句,看着亥元亮这个混蛋,伪装的模样,我知道他尤其的狡猾。

然而我也不是什么心性简单之人:“是么?那你最后一次见到乌碧菱是在什么时候?”

“就是4天之前吧,那个时候我跟她在学校的停车场吵了一架,之后我就偷偷回来了!”

“那你知道乌碧菱的爱好吗??”

这次我没有给亥元亮思考的时间,直接问了一个和原本案子,看似毫不关联的问题,我这是故意的,谁知道亥元亮果然眉头微微抖动了一下,显然是没有预料,我会突然问出这样的问题。

不过他这次还是掩饰的很好:“我怎么知道?我压根就不想了解她的事情!”

“是么?那你刚才干嘛停顿了大概一分钟呢!”我试探道。

“我没有,你想多了,警察同志,我能说的基本都说了,我现在有点忙,要去学习了!”

“你不是放假了吗?还学习什么?”苏雅馨询问道。

“放假就更加需要学习了,不然我怎么跟的上,我应该后天就回去了,你们别怀疑我了,我真的不是凶手!”亥元亮严肃道。

“我们都没说你是凶手,你紧张什么?”苏雅馨故意道。

这下子亥元亮的哥哥也有点不好意思道:“你们到底怎了啊?我弟弟不可能是杀人凶手,那些天他都在家里,不信你们可以看看村里的监控啊!”

“我知道了,我们只是例行调查而已,既然没事,我们就先回去了!”我站起来告辞,苏雅馨也跟着,很快我们就走出了亥元亮的家。

在我们离开一段时间后,才刚走出村子上了车,苏雅馨就说道:“亥元亮刚才的反应不正常。”

“是的,监控我早让何馨调查过了,确定亥元亮是没有离开过,还有麴凌薇的母亲,但我总是感觉,他们和死者们有什么联系!”

“这就奇怪了,难道他们真的不是凶手,但却用某种什么方式,触使了凶手杀人?那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这才案件的关键,一般情况下,亥元亮和麴凌薇的关系很好,那么他应该也和麴凌薇的母亲关系不错吧!”

“那意味着,他们都有杀人动机,但现在看来,他们都没有亲自实施,那么这个真正的凶手,一定也和麴凌薇有什么联系吧!”

“恩,只能继续排查麴凌薇的社会关系了,我得找一下,她从前还有什么亲密的朋友,或者闺蜜什么的,这才是案子的真正切入点。”

我们聊着,苏雅馨已经带着我回到警局了,她的速度还是挺快的。

回来后,刘雨宁竟然早在外面办公室等我,见到她,我就说:“雨宁,你那边调查的怎样了?”

“还是老样子,你们调查亥元亮呢?”

“他感觉有点问题,但我们调查证明,他案发的时候的确在村里,所以他有绝对的不在场证明。”苏雅馨道。

“那他说了什么?”

“他哥哥说,如果我们不相信就调查监控。”

就在她们对话的时候,我却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细节,眼前顿时一亮,一拍大腿就道:“不对!亥元亮的哥哥在故意误导我们!”

“怎么了?”

“他不是说,让我们去调查监控吗?这语气就仿佛早就制定好什么计划一般,只要我们调查监控,就会得到亥元亮一直留在村里的画面,但那监控很有可能是被人做了手脚的!”

此言一出,刘雨宁和苏雅馨都惊讶地看向了我,片刻后雨宁才说道:“你的意思是,亥元亮那不在场证据是假的!”

“没错,何馨,你马上调查一下,亥元亮的哥哥,看看他在村里到底是什么身份!”

“我查到了,他是村官办公室的技术员,就是管理监控的,虽然那里也有派出所,但好像亥元康这样的人,想制造假的视频画面应该不难。”

“果然是这样,看来我们要对亥元康进行传唤了。”刘雨宁道。

“可以,不过之前我们还得去村官办公室,找到人为假造监控的证据,高明强、苏雅馨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们!”

“是的!何队!”两者答应后,立马离开了特查队办公室。

我在办公室里等待他们的好消息,大概1个小时左右吧,高明强就打给我说,已经把亥元康带回来了。

亥元康第一时间被我们安排到了审讯室,因为他隐瞒警方的事情,已经构成犯罪了,我没必要让他去询问室。

看到这里是审讯室,亥元康就紧张道:“我到底犯了什么事啊?警察同志,这是怎么了?”

“你还装?我们在村长的帮助下,确定了你伪造了监控画面,你挺聪明的,把那些过去的监控画面,覆盖在16、17、18号这几天,你以为我们就以为亥元亮没有离开过了吗?”刘雨宁一拍桌子骂道。

亥元康不敢说话了,毕竟伪造监控的事实是没有办法改变的,他现在无论如何解释,都是苍白无能力的。

“交代吧!是不是亥元亮假装回来了,你为了配合他杀人,所以就伪造了监控!”我逼迫道。

“我没有!我改监控只是为了好玩!”

“呵呵,你这个谎话也太没智商了吧!你以为我们会相信吗?”刘雨宁冷笑了一声。

“你别浪费我们的时间了,亥元亮已经被我们控制了,你们再抵赖也是没有好处的!”

“真不是我们啊,其实我之所以伪造那监控,只是为了......”亥元康恐惧道。

“为了什么?”我严肃道。

亥元康双手攥紧,眉头紧锁,嘴唇微微抖动,显然他内心正在拼命地挣扎。

“说吧,不然按照你知情不报的罪,都足以让你进去十年八年了!”

刘雨宁这样说,当然是为了诈他的,我国刑法规定,知情不报一般不构成犯罪,但是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窝藏、包庇罪,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亥元康显然法律知识不怎么强,被刘雨宁一吓唬,就撂了。

“我是为了拿钱!”

“拿钱?是不是背后有人给了你好处,所以你才这样做的?”我往桌子上一拍,怒气冲冲地威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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