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早上,坐在高台上,眼看成群的父老乡亲围在下面。
弗恩说:『附近的居民都在这里了,其他地方不是我的领地,我无法处理那些人的矛盾。』
寡人笑道:『你能把这些人的矛盾处理完,局势都会大为变化,既然眼前有事情,先把它做了看看效果。』
说罢,我对父老们说道:『人性本善,我是不相信的,但人性本恶,我也是不相信的。谁告诉你,这世间所有人会无条件的讲究善良?如今依然有奸邪和小人,这难道是因为人性本善吗?恰恰相反,可能是因为有的人性格本恶,你看,有的人小时候老老实实的,长大以后,当了个什么混混流氓,一天啥也不干,欺男霸女。但是,因为这一部分性格本恶的人,我们能说人性本恶吗?大家且说说,人性是本善还是本恶?』
一帮人七嘴八舌的说了起来,老乡绅说:『人性本恶,所以追逐斗争和利益。』
很多百姓也赞成,我摇了摇头:『错矣!』
『若谓性本恶之论,立之于人趋炎附势,逐利,看法甚是偏执。万般事物,横看成岭侧成峰,莫拘泥于其形。而世人多未有虎豹之心,不可固认一者而是为悉树之人,众人之人生何也??无非是养家糊口,以待佳日,此其之志也,不可谓人性之贪。(如果把人性本恶的依据建立在人们都会趋炎附势上,这样的看法就很偏执了。世上的万般事物,横看成岭侧成峰,评价事情不要拘泥于表面。这个世界上很多人本来也没有虎豹之心,不能固执的把一种穷凶极恶的人当做是人类这个群体,大家说说世上所有人的人生是什么??无非是养家糊口,期盼好日子,这是人的志向,不算是人性的贪婪。)』
老乡绅说:『那怎么样才算贪?』
『为得名利,而举刀残害他人者为贪。天下之贪,莫大于君王贪虚名,臣子贪权势。君之名成矣,民之名将何成?臣之势得矣,民之势何得?将他人之物据为己有为贪。人性本恶之源何?无非自私。人心自私,则谋害他人。然众人虽追名逐利,谋害他人者甚少。为其恶之因由是物质之匮乏,是一种政治问题。于政治力量所生之形势,岂可曰归根结底即人性也??国家盛时,人人修德,天下大同。此为人性本恶乎!?国家颓败,人人自危,皆朝不保夕,为己而杀人者无数。此为人性本善乎!?人性者,无非是适应形势。不善不恶。(为了得到名利,而举起屠刀残害他人就是贪婪。天下的贪婪,莫大于君王贪图虚名,臣子贪恋权势。君王的名声成了,将有多少民众因此失去名益?臣子的权势得到了,那么民众的权势呢?将他人的东西据为己有就是贪婪,不论是他人的名声还是他人的权势都是这样。人性的本恶源自于哪里?无非是人的自私。人心里自私了,一定会谋害他人。世界上虽然有很多追名逐利的人,但是谋害别人的或许也很少。如果世人为恶的原因是物质匮乏,那就是政治问题了。政治问题诞生出的世界形势,怎么能让顺应它的人们说是人性使然呢??国家昌盛的时候,人人重视品德,天下大同。这还是人性本恶吗!?国家颓败的时候,人人自危,大家都朝不保夕,为了自己而去杀人的有很多。那么这还是人性本善吗!?所以,人性无非是顺应形势而诞生的。可能是不善不恶的。)』
众人听得迷迷糊糊,我继续说道:『正因为如此,我们才需要法律。用道德可以感化的了恶人吗?显然很难起到作用。用暴力可以使得君子赞同这样的做法吗?也不太可能。因此人们需要法律,法律也必须是一半善,一半恶,法律尽存善良,连穷凶极恶的魔道也一并包庇,不惩罚他的罪行,这样对善者而言公平吗?法律尽存邪恶,连那些罪不至死的人也一并杀戮,不宽恕也不体谅他的罪行和苦衷,这样不是让恶者占了便宜吗?法治,治善惩恶。没有比这更重要的存在意义了。犯罪的人,要向受害者付出代价。有道德的人,可以被奖赏。奖赏一个有道德的人而让一千个人修己之德,则当然要赏这个人,罚一人而让一千个人不敢学他,则当然要罚这个人。无非是竖立榜样,告诉其他人怎么做会怎么样。其余的一切,交给民众自己去判断就可以了。如果你明文告诉他作恶要罚,他反而觉得作恶有趣,则这样的人当然该被罚。你明文告诉他行善有赏,他反而不行善,则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受赏。』